※ [本文轉錄自 91-PH 看板]
作者: Hsuanly (笨熊) 看板: 91-PH
標題: [公告]公文:公費待遇僑生返僑居地探親事宜
時間: Thu Jun 5 17:18:59 2003
發文日期:92.5.30(92.6.5學院轉發學系)
發文字號:校學字第0920012767號
主旨:公告本校91學年度暑假享有公費待遇僑生返僑居地探親,
申請保留公費待遇有關事宜,請 查照辦理。
公告事項:
1.申請對象:凡本校享有公費待遇僑生
擬於本學年度暑假返僑居地者皆須辦理申請。
2.申請時間:即日起至92.6.23止。
3.申請地點:本校僑生外籍生輔導組。
4.凡未申辦保留手續即擅自出境者,一經查獲,即依規定註銷其公費待遇。
5.依據教育部公費僑生出境之規定:
「公費待遇僑生在本校就讀滿一年以上,得申請每年返僑居地探親乙次,
得自行安排於該學年度之暑假或寒假出境。」
6.暑假返僑居地探親之公費生,返校後請於92.9.15以前,
將護照或出入境證正本送僑外組查核,以便申請恢復公費待遇。
以上,特此通知。
還請僑生多加注意,並請同學相互轉告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20.8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