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 今天同學們所繳交的校外實習書面報告 碰到的幾個問題
特彙整幾點注意事項如下:
1.校外實習課程評分標準:
八十五學年度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
八十八學年度第一次系務會議通過
為避免學生分數差距過大,請各位導師依照下列評分標準給分:
一、以八十二分為基分,九十五分為滿分。
二、缺一次每週報告扣一分。
三、有完整期末報告,每一期加三分。
四、報告寫得不錯加三分。
五、校外實習成績=
實習單位評分×40%+口頭報告成績×20%+實習書面報告成績×40%
(書面成績為導師所評之分數,口頭報告成績為口頭報告時所有參與口頭報告
教師給予該學生口頭報告成績之平均,實習單位成績為學生到1或2個單位成
績之平均)
2.根據「校外實習課程評分標準」,「實習週誌」是一定要繳交的!
不管在那個單位實習,都一定要繳交實習週誌(和書面報告夾在一起);
實習週誌乃一週寫一張,今年度的替代方案統一寫三張,
所以,基本上應該每個人都交六張的實習週誌。
又,若實際上,你已經寫「實習日誌」並附在書面報告中,
亦請特別在報告中向導師註明,以避免導師因找不到週誌而扣分。
3.若實習單位的專題報告是兩位同學以上合做的,仍請同學分別繳交該書面報告。
請注意,因為同學們的導師都不盡相同,所以只繳交一份是不夠的!
(系辦收集完所有同學的報告,會將報告送給各個導師,
若只有一份報告 上又寫了兩個同學的名字 且又是不同的導師…
那 系辦 就會為了該從哪一頁開始撕兩半 而傷腦筋了..^^ )
最好是 個人都印一份,並建議在後面附上屬於個人的心得與感想,
這樣 就能轉換成屬於個人的實習報告,導師也好評分。
4.同第三點所述之源由,台北縣衛生局替代方案實習的同學,
也請你們一人印一份報告繳交。
我今天才知道主任之前有跟你們說統一繳交一份,
但 根據歷年來的情形,
我們並未規定導師在40%的評分比例中,
如何去分配第一梯次與第二梯次的評分比例,
所以,這樣的情形,會牽扯到評分的分配與導師的感覺(因週誌又是導師在評分的),
因此,請你們仍然一人附上一份報告,行有餘力再加上個人之心得,
以便讓不同學生不同的導師評分。
5.由於以上幾點,書面報告之繳交期限特延至10/16(四),以利同學做好完整之準備。
若仍有問題的同學,不管是什麼問題,敬請與系辦聯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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