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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rrtt (沈 澱.......) 看板: 89-PH
標題: [公告] 繳交學雜費須知
時間: Thu Aug 1 10:07:28 2002
繳交學雜費(註冊)須知
一、九十一學年度第一學期學雜費繳費單訂於91年8月25日起發放。
二、繳費明細查詢網址:http://mis.cc.ntu.edu.tw/reg/
繳費標準及原則查詢網址:http://cashier.cc.ntu.edu.tw/
三、學生請持繳費通知單至全省各地之中國信託銀行各地分行及全省各地
郵局臨櫃繳交學雜費(手續費由中信銀負擔,並請妥慎保存繳費收據備查)即視同註冊。
成績不及格而有退學之虞者,請暫勿繳費,俟成績確定符合註冊資格後,再行繳費,
延畢同學須先繳交平安保險費、網路費及住宿費等費用,學分費則請於加退選確定後
約一個月內另行製單轉發。
四、繳費日期:自收到繳費通知單起至91年9月13日止。新生依校定現場註冊日為繳費
截止日,註冊當日繳費者,請攜帶繳費收據聯備查,新生註冊日現場不另派員收費。
五、收到繳費單後,請先核對各項記載,若有不符情事時,暫勿繳費,請先到各主辦相關
業務單位(如研教組、註冊組、住宿組、生輔組…..等)更正後,再到出納組換單,於
繳費期限內繳納,未收到或遺失繳費單者,可上網下載繳費明細,列印後即可據以繳
費。
六、繳費地點:
繳費期限內---逕向所在地中國信託銀行各地分行及全省各地郵局櫃檯繳納。
繳費期限過後---繳費單須先經各註冊負責單位核章並加註日期後(第二
階段學分等費用除外),再到中國信託銀行公館分行繳納。
繳費方式:臨櫃<中國信託銀行所屬分行及全省各地郵局櫃檯>、
ATM<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電話語音、匯款等五種方式。
七、符合註冊資格但未依規定繳學雜費者視同未註冊,依規定應予退學。
八、已繳交學雜費同學,請於91年9月16日起至91年9月27日止,委由班代或代表將學生證
收齊後,送至各註冊負責單位蓋註冊章,藉以確認繳費相關程序無誤。
未蓋註冊章者,學生證無效。
九、本學期應退學及已畢業學生繳費(註冊)無效,並予以退費。91年7月10日起開放網路
查詢成績,請自行留意成績是否達二分之一(特種生達三分之二)不及格退學標準。
附註:
(一)、凡辦理就學優待學雜費減免暨申請就學貸款同學,請於91年9月13日前依相關規定
檢附證件,逕至承辦單位(學士班為學務處生活輔導組,進修學士班為諮商輔導組)
辦理申請手續。辦妥上述手續,而需更換繳費通知單之學士班、進修學士班學生,
請分別至出納組與進修推廣部總務組辦理。
(二)、學生兵役辦理事項:(詳軍訓室網頁:http://140.112.163.39/)
1、 緩徵(未役)申請:
i、已申請者不用重新申請。
ii、本學年度需申請緩徵之役男學生為72年次(含)前出生者、復學生、
降轉生或轉學生。
iii、請於10月1日前將學生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送軍訓室申辦
(大二學生可統一由班代收齊後繳交)。
2、 儘後召集(已役)申請:
i、已申請者不用重新申請。
ii、本學年度需申請儘召之役畢學生為新生、轉學生或降轉生。
iii、請於10月1日前繳交退伍令與身分證影本至軍訓室辦理。
3、因延長修業準備參加92年大專預官考選同學,請於9月15日前至軍訓室網頁
登錄意願調查。
4、於民國九十年前曾獲預官資格之應屆畢業同學,請於四月上旬至軍訓室
申請預官合併入營。
5、欲參加92年大專預備軍官甄選之應屆博士班同學,提前於10月中旬受理報名。
(三)、因銀行電腦系統及造字檔與本校不相容,少數姓名與地址含有罕用字之學生,
繳費通知單上可能印出錯誤的文字,遇此情形請檢查學號是否正確,若學號無誤,
即可照常持該繳費通知單至銀行繳費(因繳費檢核作業皆以學號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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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7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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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