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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H-90 看板] 作者: Hsuanly (LW) 看板: PH-90 標題: [公告]公衛系必修科目及應修學分規定 時間: Wed Sep 29 20:28:21 2004 學系網頁上 已公告最新之本系必修科目及應修學分規定: http://w3.mc.ntu.edu.tw/~ntuph/chinese/course/CourseRule.htm 請同學詳讀其相關規定, 並請特別注意:此次公告內容相同於info之各系學士班必修科目及應修學分查詢系統! 惟該系統須待本學期教務會議通過後才會顯現其更新內容。 以下特節錄部分重點如下: A.體育一、二、三、四必修共計4學分。體育學分均不計入畢業時應修最低學分數內。 B.服務一、二、三必修,0學分。→公衛系服務課規範說明與選課流程 C.畢業時學生應修最低學分總數 =共同必修學分+通識教育學分+系訂必修學分+系訂領域學分+自由選修學分 通識規範: http://w3.mc.ntu.edu.tw/~ntuph/chinese/course/note_generalc_930826.htm D.(6).修習本系所開通識課程,不計入選修學分 (8).本系學生修讀他系之雙主修必修科目及指定選修學分,不計入選修學分 E.重複修習之學分計算方式: http://w3.mc.ntu.edu.tw/~ntuph/chinese/course/note_doublelearn_921209.htm 又,系訂必修若註明為"限本系所課程", 意即一定得修系上所開設的課程始可承認學分! 還請同學特別注意! (限本系所課程計有: 公共衛生導論一(1)、公共衛生導論二(1)、生物統計學(3)、高等生物統計方法(3) 流行病學(2)、環境衛生要論(2)、微生物學實驗乙(1)、     微生物學及免疫學(2)【但得以「401356B0微生物學及免疫學乙」替代】   流行病學實例討論(2)、醫事及衛生法規(2)、衛生教育(2)、 職業衛生(2)【PH91起適用】、公共衛生行政(2)、公共衛生實習一(4) 衛生政策實務(2)&公共衛生實習二(4)【PH90適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0.8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