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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學年度第2學期應屆畢業生(學士)離校辦理起迄日期 2007/5/10~2007/9/30 請於各單位上班時間辦理離校手續。 具教育學程修習資格者,若尚未修畢教育學成學分,應先辦妥保留 或放棄教育學程修習資格之手續,方得領取學位證書。 申請辦理圖書館審查作業即是停止在圖書館借書之權利;之後若有需求 請在領到學位證書後辦理校友借書證。 系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