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些同學透過我們向旅行社提出疑問
我們決定把它整理出來po版
讓參加畢旅的同學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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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行業執照字號及註冊編號
這項資料在觀光局的合約書中是必備的項目
2應備註若遇到颱風的處理方式 (延後回來的住宿地點 飛機處理方式 價錢)
依觀光局規定﹐ 必要投保的責任險中…因天災及自然災害等意外必需滯留
時每天每人 有NTD2000的費用可以幫旅客安排額外的食宿交通, 低於的部份
實報實銷, 高於的部份因為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由旅客自行負擔..
3應提供飯店地址 網址 電話 聯絡人
Add. 801 Pale San Vitores Road, Tumon, Guman 96931
Tel : 671-646-5880/81/82 FAX: 671-646-6729
Website: www.fiestaguam.com
制作完成的手冊會有很完整的資料
4巴士的合法性 司機合法性팠
自從事旅遊業20多年以來這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問題, 以一般而言, 台灣
旅行社對客人負責﹐ 當地國外旅行社對關島觀光局及台灣旅行社負責﹐ 國外巴士公司
及司機對關島觀光局及當地旅行社負責及, 其實國外觀光局對
該國旅遊業者及交通業者的制約遠勝於台灣, 也受當地公會的制約, 基於保
障個人隱私, 他們也擔心被國外不肖人士將資料做違法的用途, 是不可能提
供的…而且因團體行程內涵與特質, 我們用車的時間非常短, 都屬接泊性質車都是即
時調派,,,所以用車前20分鐘才會知道用哪部車, 哪位司機。
ps.關於這點我補充一下,出發當天接送我們到機場的車子,
是屬於雙田通運有限公司,我有去台北市監理處的網站查了一下
這家公司是有合法登記的遊覽車公司
5導遊確切安排(名字 聯絡方式 會參與哪些活動 不會陪我們沒參與哪活動)
出發前會將導遊的名字手機讓你們知道,..因導遊無法現在知道的原因是Local
Agent 也不知一個星期之後他們要接的團或散客共有哪些? 性質為何? 哪個導遊排在哪
一團? 加上導遊會依情行(個人體能或個人家務..等)安排休假, 所以不可能現在就知道。
6門票是指哪些門票(包含哪些遊樂設施 確定不會在跟我們要其他的門票費用 應該要明確
的列出來門票的款項名稱)
只要是行程表中安排列示的活動會用到的門票
8根據旅行業管理規則上面寫的投保範圍只有前兩項,後面兩項並沒有在企畫書上提到
不大了解問題真正的意思? 若是指
旅客家屬前往海外或來中華民國處理善後所必需支出之費用新臺幣十萬元;國內旅遊
善後處理費用新臺幣五萬元。
那是在履約險中的理賠範為, 我的契劃書有寫出含履約險…自然就會有這項…沒有任何一
家旅行社會將這麼不吉祥的說明放在合約書中, 會讓旅客不愉快, 有不詳之感受…, 都是
以包含履約險及責任險帶過, 那是觀光局制式規則, 除非地下旅行社,不可能少的…
9在契約書後面,有留三個人的聯絡方式,包括兩個助理,擔心如果有重要的事情要聯絡
旅行社時,三個人會有互相推託的情形發生,希望可以有一個確定的聯絡人。還有信箱和
手機要標明誰是誰的,因為如果依原本排版不易弄清楚
合約書中並無需列示誰是助理, 誰是承辦人, 簽約與負責的是公司, 是法人
不是個人, 列出來只是這些人負責處理文書及聯絡工作, 方便你們提問及聯絡
如此而已, 不要想得太複雜. 此三者任何一人犯錯都是由公司承擔與負責
我們不是靠行也不是地下旅行社, 沒有私相授受這回事. 一切都是公事公辦.
10當地的合作旅行社是?
金鷗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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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就先這樣
原本還有一些關於沒有領隊時發生意外的處理方式及責任歸屬問題
因為已經和我們的現況不符
所以刪除
還有企劃書的部分
因為和之前的情況相較已經有更動(例如團費)
所以我請旅行社重新修改完成後
會儘快連同"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書"一起po版
讓大家參考
就先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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