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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貴班同學依下列規則第一條,推派一位負責同學,向系辦登記後,才可在活動室 安裝使用 張姐 學系學生活動空間IP使用之規範 1.每年級推派一位管理人員,向學系報備,以負責IP使用之規範管理。 2.學系不提供各活動室電腦硬體,請同學自行攜帶手提式電腦使用。 3.根據網路安全及智慧財產權規範,不得使用各活動室所設置之IP下載不當或 侵權行為之軟體使用。 4.一旦產生上述不當行為,網管小組將停止該IP之使用一年。 5.請使用者自律,以維護同學及學弟妹之權益。 公衛系系辦 敬啟 2006/3/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