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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歡迎修讀本校「藝術設計學程」(申請截止期限:98年1月23日) 公告單位 文學院--戲劇學系 公告時間 2008/12/25 下午 03:00:06 公告內容 本學程宗旨特色請參考學程網頁: <http://homepage.ntu.edu.tw/~theatre/program/main.html ◎97學年度第2學期【藝術設計學程】申請截止期限:98年1月23日(由於開學前兩週適逢 新春假期,故提早截止收件) ◎修課規定 -本學程共22學分,分三類,各類學分修課分配如下︰  「設計基礎課程」一類至少6學分  「人文藝術課程」一類至少10學分(但學生主系所開設之課程不得超過2門)  「進階設計實務課程」一類至少6學分 -學生進入本學程前,所修之本學程開設科目,可採計為本學程學分。 -學生進入本學程前,於本校所修習之本學程相關課程,皆不得充抵。 -同一課程得兼為通識課程,並在4學分範圍內承認其通識學分。 -學程課程不限學程學生修習,但「進階設計實務課程」以學程學生優先,選修學生須符 合各課程修習限制。 -若修習本學程學生於畢業時仍未修完本學程規定之22學分,但考上本校研究所,得於研 究所修習年限內繼續修習未完成之學程學分。 相關網址 <http://homepage.ntu.edu.tw/~theatre/program/main.html 聯 絡 人 劉怡麟 聯絡電話 3366-3303 電子郵件 <yilin2005@ntu.edu.tw 傳真電話 2369-1350 公告對象 學生、其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