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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H-96 看板 #1CwUAeEW ] 作者: Chanyy (糖小鴨) 看板: PH-96 標題: 因應成績評量改採等第制,公告核發書卷獎名單時之同分參酌原則。 時間: Mon Nov 22 11:25:23 2010 自本(99)學年度起成績評量方式改採等第制,不論舊生或新生皆會因此新制評分方式 產生較多成績同分之學生;依99.10.15教務會議決議,各系在核定書卷獎名單時,必 須訂定同分參酌順序,本案業經99學年度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議決議如下: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一:該學期所修習系訂必修科目平均成績較高者優先予以獎勵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二:該學期所修習學分總數較多者優先予以獎勵 總成績同分參酌順序三:歷年已修畢之學分總數較高者優先予以獎勵 by 雅婷助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6.2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6.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