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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kdmaf (皮皮快跑)》之銘言: : 今日更新(3/19): : 1.修正錯別語法應為:implements才對。(少了s) : 2.更正內容為: : 其實這算是一種指定類別或介面規範。 : 因為我沒有定義interface而是直接定義class名稱。 : (原文:其這算是一種介面規範。因為我沒有定義interface。) 感謝 t 板友的熱心分享, 略提一個部份,不是挑毛病 :Q 指定 class 其實不能「算是介面規範」, 因為 interface 這件事本身是有「強制約束力」的, 比較嚴謹的做起來,包括 method parameter 的數量, input / output 的 value type 都是會一併約束(不然怎麼能稱之為介面) 但是純粹以 class 來作並無法「達到這種約束」, 當然我們可以說,我自己在做的時候會依照 spec 來寫, 實際上… code 要炸的時候就是會炸(尤其 cooperation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2.168.196
dlikeayu:再談下去就要講設計模式了orzz... 03/20 03:36
BBSealion:哈有高手想講我也樂意聽聽XD 03/20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