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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hs.com.tw/about/about_v2_4_991207.asp <公告>大眾電信重整計畫12月7日經法院裁定通過 97年度整字第5、6號 聲請人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設台北市堤頂大道二段三O一號五樓 法定代理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即重整人     設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四十四號一樓及地下一樓 法定代理人 吳清文 住同上 代 理 人 陸鵬翔 住同上 吳統雄 重 整 人 張敏玉 住台北市 堤頂大道二段三O一號五樓 駱建國 住同上 代理人 林政憲律師 吳絮琳律師 上列聲請人因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事件,聲請認可重整計畫,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經關係人會議於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可決之重整計畫應予認 可。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重整計畫中之變更章程,不適用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 。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重整計畫中之增加資本,不適用公司法第二百七十八條增資之 規定。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重整計畫中之減少資本,不適用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九條及第二 百八十一條減資之通知公告期間及限制之規定。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重整計畫中增加資本發行新股,無須提出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八 條第一項第十款發行新股決議之議事錄,亦不受公司法第二百七十條及二百七十六條發行 新股之限制。 大眾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重整計畫增加資本發行新股,得依重整計畫由重整債權人以債 權抵繳股款,不受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出資種類之規定。 聲請人其餘聲請駁回。 中華民國 99年 12月 7日 民事第四庭 法官 匡 偉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裁定抗告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用新台幣1000元。 中華民國 99年12月7日 書記官 巫玉媛 http://udn.com/NEWS/FINANCE/BREAKINGNEWS6/6022647.shtml 大眾電信重整案 法院裁定通過 【經濟日報╱記者黃晶琳/即時報導】 2010.12.08 10:26 pm 大眾電信重整案,經法院聲請認可重整計畫,大眾電信表示,目前仍有10天抗告期,也未 收到法院裁定書,預期收到法院裁定書後,可望進入重整計畫。 大眾電信資本額約45億元,目前用戶數約92萬戶。 【2010/12/0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 編輯: CherryVoe 來自: 61.228.244.200 (12/15 19:59)
CherryVoe:哇,連大眾也復活 有點不真實 還是恭喜(門號沒白養) 12/15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