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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部落格是我看過最吃力不討好的事情了 印象很深刻在Mr.6那邊看過一位外國工程師 白天血程式、晚上爆肝寫部落格,最後死在電腦前,比在網咖玩LOL死掉還可悲。 他何苦呢?寫一篇文章所花費的時間這麼長,能拿到的有什麼? 自我感覺良好的人氣指數、媲美辛巴威教師月薪水準的廣告收入 (註:辛巴威通膨嚴重老師月薪1億換算台幣只有53元) 三不五時還要被網友戰、網友告。 若非寫一些技術性的文章,說實在對建立自己的名聲實在沒什麼意義及幫助。 最近我網誌寫的都是食記,一來是拍照紀錄食物,二來真的是想衝點人氣來自爽用。 我似乎遺忘了我當初寫日記的初衷『紀錄每天生活以便日後回味』。 最近大學同學小孩子與我聯絡,他翻了翻大學時期在無名寫的日記感慨良多。 我一些朋友也會翻閱我過往的日記方便他們回憶那段年少時的日子。 而我當兵寫的新訓日記堪稱是空軍入伍前必讀的大作(誤) 那些當初痛苦死命寫日記的日子,日後都變成美好的回憶可以一直回味下去。 這就是我為什麼這麼喜歡『痛苦會過去,美會留下。』這句話的原因。 我也是想寫日記,就像三井壽哭喊著說『我真的好想再籃球』是一樣的道理。 但進入職場後,人的內涵真的是低落了不少,人生只剩下抱怨及怨嘆。 何嘗有人想看你抱怨的日記,越看越悶越不快樂。 每天的日子都過的如此平凡,連想從平凡之中努力的找些樂趣都沒有辦法。 每天就是騎車上班,每天所走的路都一樣,甚至是連吃的餐廳都是那幾間。 處處鳥不生蛋,沒有狗屎就偷笑了。 我想需要有人督促我,這道理就像打LOL一樣。 隊友裡只要有小馬一直靠北,自己注意力就會比較集中些。 雖然真的有些時候很雞巴,但真的是很有用也會成長。 有誰要來督促我呢? -- 八里人|日記|食記|遊記|GRD3 http://hahapoint.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23.188
kid1731 :謝謝 我是很機掰 02/10 04:36
kid1731 :補一句 有時候講了也沒用 因為無改進空間 02/10 0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