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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熱烈討論,已經眼花撩亂,回頭看看原始的提問與後續超展開的討論 才疏學淺跟不上後續討論,試著回到原初提問一些有所感的部分一同思考一下 先借sky大回歸「心理師法」來看這課題的角度作為開端 ====================== 心理師法第19條第2項 心理師執行業務時,應尊重個案當事人之文化背景,不得因其性別、族群 、社經地位、職業、年齡、語言、宗教或出生地不同而有差別待遇;並應 取得個案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及告知其應有之權益 ====================== 請注意,法條明文指出「執行業務時」應遵守後面所描述的注意事項 意即,這是規範作為「心理師」(領有執照者)在「執業」(執行心理師法規定業務時) 所給出的一套「倫理準則」(或者說一種專業倫理的約束) 若理解了法條訂出的論述脈絡,那麼繼續看原始文章所列舉的討論 --------------------------------------------------------------- ※ 引述《Nitrate (Trip my wire)》之銘言: : 「諮商學會,請出來面對同志議題」fb頁面: http://ppt.cc/JH~t : 昨天有一則新聞「師反同性婚 竟要學生連署」, : (全文請見: http://ppt.cc/R4hF 看完了新聞報導,由報導中,我們似乎只能發現該教師於「課堂」中提出自己的 「價值宣稱」,但該教師在「課堂」,並非「執業」狀態 嚴格來說,讀者可以思考作為「教師」,在課堂上進行自己的價值宣稱,是否適宜? 在教學倫理上是否適切 但,若上綱至「心理師法」,乃至該教師作為「心理師」的適切性 是否有點超過? 因為,我們可以提出疑問,但並不能宣稱該教師 在「課堂」上作為「教師」犯了價值宣稱的錯誤,所以作為「心理師」在「執業」時 也犯同樣的錯 若要提出這樣的質疑,我想除非是該教師作為心理師時的當事人現身出面挑戰 (那就是諮商關係中的事情了---客訴) 才有那個權力說嘴吧?我們不過只是眾多旁觀者之一,到底該教師作為心理師是否適切 這件事似乎不是我們誰能夠論斷的,不是嗎? : 也許有些板友有注意到,這老師還是個諮商師! : 如果她會在上課的時候強烈表達自己反對同性婚姻, : 那她在做諮商的時候會怎麼對待她的同志當事人? 因此,可以理解原po如上的質疑與挑戰,這可以是一個疑問,但我想這部份 需要留意質疑的適切性 : 雖然諮商師裡不乏性別友善的人, : 但性別盲、異性戀中心、把信仰看得比當事人權益更重的, : 真的還是存在(不是特別指這位老師)。 : 難道同志去諮商的時候,只能看運氣祈禱不要遇到宗教狂熱者嗎… 「信仰」無法用科學加以度量或齊一標準化 (若齊一標準化就恐怖了,但目前這種眾說紛紜的情況也確實讓人不安) 換言之,原po提到求助時,與助人者之間的「價值倫理」對話課題 是否真的只能「碰運氣」?這值得討論,且這是一個重要的反思課題 我們如何選擇match的助人者?有沒有什麼方法、判斷、思考? 我們去大賣場買東西時,都知道貨比三家不吃虧 但,「專業助人」這個領域其實還很新,關於這項「服務」本身還有太多值得討論之處 事實上,若有求助經驗者願意分享如何辨識、選擇適切的助人者,那經驗本身是寶貴的 但,很可惜目前很少看到有比較願意深入思考這個課題的討論及對話 之前,在下曾看過版上類似的提問,也試著回應,但畢竟個人能力有限 總覺得無法回應盡善,這其實有待有興趣的版友們迴響才有可能繼續討論 : 從去年伴侶盟開始連署多元成家草案時, : 包括劉安真老師在內的許多諮商工作者與學生, : 就曾經分別寄了很多信給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 : 希望學會能以團體名義加入連署,表達支持同志擁有完整權益的立場, : 因為諮商工作除了幫助個人之外,也有建立更友善環境的社會責任, : 但一直都沒有獲得正面回應。 : 要求學會公開表示支持同志權益, : 不僅是為了傳達這領域的性別友善,使同志當事人能放心接受諮商服務, : 讓社會大眾更加理解性傾向的不同絕不是心理異常, : 也是作為專業學會的社會責任之一。 許多前輩及各領域的人們,人們有其自由去表述言論,不論是選擇什麼樣的立場 或選擇「發聲」、「不發聲」,這裡面涉及到的是對於議題的思考 是關注「個人自身的承擔與責任」,抑或進行「整體的機制與權益」的考量? 這個,涉及到的是非常細微、糾葛、複雜的纏繞歷程 啟是二分法切割「關注自身」或「關注整體」一言以蔽之? 所謂關注「自身」不等於就是自私自利或自掃門前雪 所謂關注「整體」也不代表就是「代表正義/或代表oo的一方」--政治正確性(?) 若以價值道德判斷來批判,這吵不完 這裡面更牽涉到的是「倫理」課題,精確來說,關於「後現代」倫理的課題 有興趣者可爬文找尋之前余老師的討論文一同思考 : 我自己今年剛從諮商所畢業, : 昨天看到那則新聞, : 想到我所認識的諮商人裡(不是這個老師), : 真的有很嚴重的基本教義派, : 有人不諱言「我不會幫助女同志改善她跟同性伴侶的關係」 : (而且早我一步考到執照,進入學校當心理師還兼課啦) : 也有人會在擔任研習講師的時候,公開表達自己反對同志 : 這些諮商人實在令人萬分的火大啊 =_= 原po的發聲與站出立場,這沒有對錯與標準答案 每個人本來就有其不同的立場與角度,這件事情本身沒有對錯 重要的是:清楚覺察立場與角度嗎?是否為立場與角度負起責任承擔、論述、應對? 是否有那個心胸與不同立場與態度開展對話及討論,但時時提醒避免落入 批鬥與價值判準之爭? 很多事物,往往是離開價值判準的戰場,另闢場域之後,才有重啟對話的可能 但,世間有太多「現實性」得考慮的東西,往往優先於前述(愛情與麵包的比喻) 最後,也只能看各位看倌各自的選擇了 : 雖然無法確定諮商學會到底會不會理我們, : 但是我覺得讓他們知道,有人在意這件事,還是很重要的, : 希望大家有空可以到這個粉絲頁看看:http://ppt.cc/JH~t : (跟開頭一樣,就是「諮商學會,請出來面對同志議題」) : 去按個讚然後分享給身邊的人, : 試著讓這個領域能更友善… Q_Q 說真的,把矛頭對象「諮商學會」,這件事本身有些奇怪 我想把「諮商學會」的「諮商」放個括弧並微調,讓它變成「[ OO ]組織」 在這樣的脈絡下,去討論一個政治正確性或集體性或許對話的空間就會打開了 做個小結: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若期待法律可以給出一個美好與終極版的想像 注定是落寞的結果,但法律重不重要,當然重要,因為它肩負起基本的 「看顧」角色,但光是「看顧」這件事就可以有數不盡的對話了 因此,回歸本主題 一位心理師的價值要被放在什麼樣的脈絡下被檢視與評判,這是一個值得反思的課題 心理師如果不是「執業」時,充其量也就是個「人」(不是聖人) 是人,就會有其「人性」 亂七八糟地先亂說至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5.122.221
kmbiyax:但其實執業時也是「人」啦...剛發現原來的說法怪怪的^^" 10/25 18:41
waterbreath:推 10/25 23:20
alphaOri:推~ 10/26 00:15
imoimo:正因為是人所以需要受到監督、所以會面臨質疑與挑戰, 10/27 13:25
imoimo:因為治療者這種職業弄不好很容易會變成神,以為靠自己自省 10/27 13:26
imoimo:就可以了,但我想「心理師會自省」這句話是與人性有矛盾的 10/27 13:27
imoimo:既然是人就有可能會出錯,有可能會有無法自覺之處.... 10/27 13:28
imoimo:我以為這是科學與宗教最大的不同^^; 10/27 13:29
UYC:同意樓上!而且即使不是心理師身份 身為教育者也一樣要檢視自己 10/28 00:09
UYC:的言行觀念 有否帶給學生不良的影響 兩者責任都一樣重大! 10/28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