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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ngyuwen (sunny)》之銘言: : 最後原PO你說國家針對不同對象給予不同權利 : 這叫正當合理的差別待遇 : 如果你堅持對待同志可以差別待遇 : 那也請你具體提出正當合理的理由來 : 說明同性戀跟異性戀哪裡不一樣 : 足以構成"正當合理"的差別待遇   (一)某些人說:異性戀者可以結婚,同性戀者為何不能結婚?         不論異性戀者或同性戀者都應平權、都應有結婚權,不是嗎?         異性戀能有的權利,同志族群為什麼不能有?    事實上,同性戀者結婚的不少(例如某些同性戀者基於某些因素與異性結婚、  某些同性戀者舉辦非法定的同性婚禮、或自行締結非法定的婚姻、或出國結婚等),  故並沒有所謂的同性戀者不能結婚。 (二)也許某些人可能要說的是:喔,若干人要的是台灣法律承認的同性間婚姻。   某些人可能認為同性戀者在法律上無與同性結婚的權乃是被歧視。   但事實上,不論同性戀者、異性戀者、雙性戀者、XX戀者, 在台灣都沒法定的同性締婚權,所以不論同性戀者、異性戀者、雙性戀者、XX戀者, 在這方面都一樣,大家都沒有這種權,故並沒有差別待遇。    我想你可能需要的是 對婚姻定義的修改, 而不是要"結婚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6.69.56
skylikewater:第一個也太硬凹了,什麼叫做同性戀可以跟異性戀結婚 12/17 21:43
skylikewater:或是非法定的自辦婚禮,所以沒有所謂同性戀不能結婚 12/17 21:43
maoapple:哈囉?你還是說說人話吧。比起nao你還差得遠 12/17 21:46
writer1116:說中文好嗎? 12/17 21:50
quicksunny:心理版上少見的"噓"耶,媽我在這裡!!(被拖走 12/17 21:57
bravenuworld:我洗了個澡終於懂你第一個在說什麼了 12/17 21:59
bravenuworld:現在結婚是採取登記了啦.... 12/17 22:00
bravenuworld:不過也有可能我還是搞錯了 12/17 22:00
waterbreath:不過我推最後一段話 12/17 22:04
JamCh:最後一句說到了重點。 12/17 23:23
lashadas:非法定的婚姻就沒有法定婚姻的保障 這不算差別待遇啊? 12/18 09:12
lashadas:話說我也第一次發現這裡可以選2耶~ 12/18 09:12
NaoGaTsu:推這篇。最後一句是真正的重點。 12/19 12:11
NaoGaTsu:jdc大指「結婚」不是指法定婚姻權,而是「結婚」這件事。 12/19 13:12
NaoGaTsu:另jdc大指的沒有差別待遇,指的是「大家都有異性間的締婚 12/19 13:14
NaoGaTsu:權,且大家也都沒有同性間的締婚權」。依公民身份來談的 12/19 13:14
NaoGaTsu:話,的確是沒有差別待遇。 12/19 13:14
Wengboyu: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 12. 同性婚姻的辯論 良好生活 12/19 19:05
Jasy:沒想到n大居然認同這篇 真令人失望 12/21 04:24
Jasy:反正結婚隨便辦自爽就好了 沒法律效力阿Q勝利也沒關係哦? 12/21 04:25
Jasy:連煙霧彈這種並不是當事人真意的也能算? 12/21 04:26
NaoGaTsu:結婚和婚姻權是兩回事,結婚只是一種文化儀式的概念,把 12/21 10:08
NaoGaTsu:兩件事一概而論,當然會誤認為是阿Q勝利法。這篇講的也是 12/21 10:08
NaoGaTsu:如此。如果只是要「結婚」,傳統的儀式也能賦予兩人在文 12/21 10:09
NaoGaTsu:化上的結婚意義,但仍沒有婚姻權就是。 12/21 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