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aoapple:辛苦你跟他認真了 12/18 21:17
→ tangyuwen:攸關權益的事我都很認真的 12/18 23:36
→ NaoGaTsu:這篇是好文章。 12/19 12:12
推 NaoGaTsu:也完全同意最後一段,情愛本無錯,但這應該不是同性婚姻 12/19 12:51
→ NaoGaTsu:權訴求的重點,因為現在也沒有這條法律,非異性戀者的相 12/19 12:52
→ NaoGaTsu:愛也並沒有被禁止。 12/19 12:52
→ tangyuwen:樓上你這言論,跟那些"我們尊重同志, 但反對同性婚姻"的 12/19 19:08
→ tangyuwen:人有什麼兩樣? 我上一篇文已經有列出很多同性婚姻應該被 12/19 19:09
→ tangyuwen:合法的論點, 你好像沒看懂 12/19 19:09
推 Jasy:你看看你 也沒有比較好啦 XDD 12/19 19:50
推 imoimo:推一下 另外推lesbian板精華區14-1-8-2-1-6 巴特勒的說法 12/19 20:18
推 NaoGaTsu:@tangyuwen 但您能否認目前非異性戀者的相愛沒有被禁止? 12/20 10:48
→ tangyuwen:我在談婚姻,你扯相愛幹嘛? 12/20 15:01
推 NaoGaTsu:@tangyuwen 我只是在回應你最後一段的「情愛本無錯」。 12/20 15:26
→ NaoGaTsu:我認同你的說法,也正如同你所說的,我們在談婚姻,和「 12/20 15:27
→ NaoGaTsu:情愛本無錯」有什麼關係?我們在談的是婚姻權,不是「合 12/20 15:27
→ NaoGaTsu:法相愛權」呢? 12/20 15:27
推 Jasy:t大說法代換成「婚姻本無錯」也不改其意 別在那邊扯相愛權 12/21 04:37
→ Jasy:婚姻當然包括情愛 不然會沒有愛嗎? 12/21 04:38
→ NaoGaTsu:我比較好奇,J大怎麼會認為結婚「當然」包含情愛。 12/21 10:09
→ NaoGaTsu:另外,若如你所說的用「婚姻本無錯」去替代,我實在很好 12/21 10:10
→ NaoGaTsu:奇,這樣的上下文光是讀都不通順了,其主張真的合理嗎? 12/21 10:11
→ tangyuwen:我最後一段明明是簽名檔,而且是布袋戲的經典名言,請上 12/22 16:56
→ tangyuwen:網google:寒煙翠 怎麼變成大家討論的對象了Orz 12/22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