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pretty770204:同志婚姻對其他面向「理性來講」幾乎沒什麼影響,唯 12/19 19:38
→ pretty770204:一欠缺考慮的面向就是宗教,但一談到宗教,就沒理性 12/19 19:38
→ pretty770204:可言了。 12/19 19:38
→ Jasy:工作這麼多種 臺灣志願役軍人的比例也不高 特別提軍事幹嘛? 12/19 19:52
→ Jasy:這些事情等法通過再來修改就好 不然罷工等權利廢掉不就好了? 12/19 19:52
→ Jasy:職場上有多少規定應該要配合性別平等法規來修改怎不提? 12/19 19:54
→ Jasy:還是你認為職場倫理比較重要 性別平等法規管他去死? 12/19 19:55
→ Astragali:聽起來好像是(如果有錯請指正)"因為修改很麻煩,所以少 12/19 23:02
→ Astragali:數因此而感到不便的族群,請你們忍耐吧~"的感覺 12/19 23:05
→ Jasy:為了公司的正常運作 勞工們操死就忍耐吧 科科 12/19 23:33
我不太認同這種看法。
過去的做法就是不一定是正確的,否則我們今天也不用討論多元成家法案。
過去的法律在立法與執行上極度缺乏配套,走一步算一步,不是一個正確的情況,
諸如文創法通過之後,雖然美其名有其法律條例,
但實際上文創業者面臨的是,政府根本沒有撥足文創預算來支持法條執行,
有這部法律反而造成更多的問題,這不是應有的情況。
另外,為什麼提軍人?因為這部法律的確是動全身的法律,
需要考量的層面廣之又廣,志願役軍人的比例雖然目前不高,
但我國目前逐漸朝向募兵制發展,軍事上的考量不會是「影響微小」的層面。
法律是需要完善配套才能被確切、紮實執行,也才能達到當初立法的美意,
摸著石頭過河,不應該是現代民主國家的立法方式,
試誤法只會徒增社會成本,讓社會面臨更多的陣痛期與不必要的代價。
J大提到性平法,您有看到性平法現在有被確切執行嗎?
配套不足、監察檢控系統不足,都讓性平法的執行著力點不足,
君不見到了2013年的今天,職場上的性別歧視仍然多如牛毛,
兩性同工不同酬、堅不雇用已婚女性,甚至惡意資遣孕婦的情況又何曾少過?
沒有完善配套的法律,真的能發揮它該有的作用嗎?
→ Jasy:都不想促進婚姻平權了還敢提性平法哦 XD? 12/21 03:39
→ Jasy:然後說出女權和社會性別無關也能談性平法? 12/21 04:30
你還是沒有認真讀我的文章。
這種一直錯解我的文意的回應,請恕我不再理會了。
→ Jasy:哦 無話可說只能不再回應了嗎? 12/21 16:49
→ Jasy:我沒說你反婚姻平權唷 我用的是「促進」 12/21 16:51
這種天外飛來一筆,又不試圖弄懂文章脈絡的隨意提問,
無從回起。
要談促進,關於性平法的「促進」,你可以看看現在是促進到哪裡去。
沒有完善的監察管理機制與施政配套,一切都只是名義上的浮雲。
※ 編輯: NaoGaTsu 來自: 220.135.12.198 (12/21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