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mbiyax:這個法案有它關鍵與特色,需要被更廣泛地明白與理解 12/22 23:47
推 imoimo: 12/22 23:59
→ waterbreath:我總是覺得kmbiyax有特殊的魔力~~ 12/23 00:03
推 JamCh:難得深入精闢的好文,大推! 12/23 00:10
→ imoimo:剛推太快沒寫,我是推無家可歸者的部分。 12/23 00:15
無家可歸(Homeless)作為一種存在樣態理解,每一個活在世間的人們都可能碰觸到
這樣的體驗,我們活在世間總是在[在家]與[不在家]的樣態中不斷轉換與[活著]
談到現行法律所給予的[家],真的很多人仍在死守嗎?
即便是[異性戀]群體,君不見在這個時代,單親、不婚族、單身族的比例逐漸升高
代表著什麼?即便[現行法律]給這已然受保障的群體[家],但不見得
人會買帳,或願意投身其中---這個以婚姻契約締結的[家]
然而,對於[無家可歸],被歸屬於異性戀群體外的人們,正[找]家
法律所界定的[家],到底怎麼了?
在法律上找到了[家],就真的[有家]了?
[婚姻]作為[有家]的策略之一,並沒有辦法保證這個[家]堅若磐石,
其實關於[家],實在有太多可以深思的主題了:)
※ 編輯: kmbiyax 來自: 36.224.176.143 (12/23 01:19)
推 maoapple:謝謝你我痛哭流涕了 12/23 09:20
mao版大別光顧著哭(拍),好好將版上目前有點走鐘的情況好好處理一下?
推 NaoGaTsu:看完這篇文章,突然想起那句老話: 12/23 10:12
→ NaoGaTsu:幸福的家庭都是一個模樣,不幸福的家庭則各有各的難處與 12/23 10:13
→ NaoGaTsu:苦衷。 12/23 10:13
幸福的家庭真的都是「一個」模樣嗎?關於這部份,我持保留態度
(現在各種不同論述所「反對」的那個「樣版」,其實只是「一種」樣版)
所謂的「一個」究竟是「哪一個」,很可能沒辦法找到精確客觀化的詞語解釋
但,如果從現象學的角度,所謂的「一個」模樣,不是數量上的「唯一」
強調的將是「同一性」:意即,在世間千百萬種不同的「家」經驗,我們希望從中梳理
究竟「幸福」意味什麼?「幸福」的意象「內容」可能各不相同,但是否可以找到
共通的「存在」樣態?在那個存在層面上的同一性,或許就是找到人類經驗普遍性之中
「歧見」彼此「消解」之可能性(同中存異,異中求同)
推 Jasy:講得很好 訴諸法律根本難以解決問題 多元成家並非單純情感 12/24 01:16
→ Jasy:回歸到需求上有其必要 這就是馬斯洛第三層次的社交需求 12/24 01:20
→ Jasy:而家庭關係更是社交需求中最基礎的一項 12/24 01:21
→ Jasy:講得東西好基本阿 大概又到了心理學ABC的程度了 Orz 12/24 01:28
「法律」上關於「家」的討論有其必要性,這或許與某種政治正確性有所連結
很現實地,法律作為取得「正名」或「名正言順」的場子,不管是不是叫做權益、保障
的爭取,但至少「法律」提供了在這個土地活下去某種「正當性」
(但這裡面蘊含複雜的政治意味)
爭取「正當性」本身並沒有錯,但問題是現在的爭論基本上處於各說各話,失焦
關鍵在於「到底,家是什麼?」,在法律正名上「家,什麼模樣?」
基於此,要辯論或怎樣都行
但,目前看到的討論很多都在「倫理」([社會]倫理)打轉,這將成為死局
因為,各自有各自的[社會]倫理的堅持,這對話何以開展?
如果,要辯論這個法修下去,可能造成各種相關法律上某種程度的影響?
(例如:關於親屬關係及相關保護性的法律、關於福利相關的認定資格)
(例如:關於之前也似乎曾聽聞過關於「賦稅」影響、因繼承可能衍生的各種問題...)
我想,就這些很具體地討論,當然沒問題
但,不能去否定「無家可歸者」渴望「有家」這件事兒
任何人都可能成為「無家可歸者」,只是這樣的存在感不一定「清醒」地存在於己身意識
而載浮載沉於其中罷了
※ 編輯: kmbiyax 來自: 163.25.122.221 (12/24 18:16)
推 imoimo:"任何人都可能成為「無家可歸者」"我覺得大多數人好像不太 12/24 21:50
→ imoimo:會意識到這件事... 12/24 21:50
→ imoimo:我有個同學以前常嘲笑我家庭破碎,但是當她父親外遇家裡鬧 12/24 21:51
→ imoimo:離婚時她痛哭說真的沒想到會輪到自己,當時一直說想自殺。 12/24 21:51
→ imoimo:可是後來她家沒事了,她又恢復原樣了....繼續嘲笑別人。 12/24 21:51
借用imo分享的這個例子
確實,大部分的人平時習慣於「活在家中」,對於目前所活著的家已經存在
各種如此這般,理所當然的經驗,試問:一個人活得好好地,活得安適自在,
哪會去想這麼多?
因此,imo提到大部分人似乎很少會「意識」到「無家可歸」,這可理解
「無家可歸」感,往往在於目前安適自在的處境遭遇了挑戰,或者目前處境受動搖
諸如此類的情況,使人不得不從「在家」感中「離開」,體驗到「無家可歸」感
人,也惟有在「無家可歸」的處境中,才有可能反身思考「家」
例如:青少年為什麼有些愛蹺家?不喜歡回家?喜歡與外面的朋友一起混?
在家安適長大的孩子,到了求學必需離家的時刻(如:大學),為什麼特別有感?
對於新手家長來說,孩子的出生,為什麼對於家長而言是一個嶄新的經驗?
對於空巢期的長輩來說,面臨家人一一離去,又是什麼樣的光景?
(更遑論居住在安養院或其他機構的人們)
imo所舉的例子,「外遇」經驗,對於身處其中的人而言,那與原先活著的「家」
產生了不同的經驗,每個人面對這樣的經驗不同
那個「沒想到」,其實正表達了原先安適處境受動搖與挑戰
對於經驗者來說在那個時候已經移動至「無家可歸」的存在處境之中
所謂的「沒事了」,其實只是從「無家可歸」之所在再度移動至「在家」處境
但,這時候的「在家」,真的會跟原來「沒有外遇」的家「經驗感雷同」嗎?
這是一個值得思考的主題
我們可以列舉許許多多的例子去看看各種「無家可歸」的經驗
在多元成家法案來說,性傾向不同於「異性戀」者,當然有權利為自己「找家」
這就是為什麼我會說「焦點需要清楚」,否則,人們各種價值觀與意識型態的過度滲入
主題很容易就會愈來愈模糊,這是可預期的情況
討論議題時,對於自身的「意識型態」需保持一定的提醒與敏感度,這是對話的前提
(說得容易,實踐起來是一門修練)
※ 編輯: kmbiyax 來自: 163.25.122.221 (12/25 17:14)
推 imoimo:謝謝k大的回應,我覺得有很多值得我思考的部分 12/25 20:36
→ imoimo:"但,這時候的「在家」,真的會跟原來「沒有外遇」的家 12/25 20:36
→ imoimo:「經驗感雷同」嗎?" 這是我沒有想過的。另也推最後幾句。 12/25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