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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政府的角度 要防治自殺是因為社會成本的損耗 在我個人的立場 如果真的很想很想死的 往往第一次嘗試就死了 進入不到所謂的自殺防治系統中 而自殺防治的主要目標是狀況不太好但並非那麼想死的人 --------- 而關於系統、制度 哪個制度不是人所建構? 可以完全無缺漏非常完善? 在現行的自殺防治系統中 沒有法條規範 沒有任何強制力 只是計畫性質 每個縣市的執行方式都不太一樣 也許很多部分都仍帶有點實驗性質 所以這個制度有沒瑕疵? 怎麼可能沒有? --------- 至於自殺防治個管師成員組成多為社工、護理、心理背景 有心理師嗎? 就算有也不多吧? 有真是佛心來著... 以薪水來說比較少就算了 自殺防治計畫十分特別 工作十年也是領一樣的薪水不會增加(又或者也是各縣市不同?) 所以流動性這大家心知肚明(當然也包含其他原因) 因此成員的經驗值能期待多高呢? 再另外一說 就算有心理師執照的人 難道就擅長處理自殺個案嗎? 撇除我認為諮商能力很大部分是靠經驗磨出來以外 自殺防治在短短的訪談中能處理多少或多深的議題? 所以自殺防治的個管師多處於轉銜角色 將各種需求個案轉介至不同專業單位輔以陪伴、傾聽 並不做心理治療 以業務量來說就算想做大概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 以上 Merry Christma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89.24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SY/M.1419446501.A.324.html
wallis216: 這篇的看法和我從事相關工作所知的實務面還蠻接近 12/25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