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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T-98 看板] 作者: ynii (yni) 看板: PT-98 標題: [公告] 僑生們注意囉! 時間: Fri Aug 28 14:56:44 2009 主旨:公告98學年度「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申 請辦法,請查 照。 依據:依「國立台灣大學清寒僑生助學金審查作業須知」辦理。 公告事項: 一、 申請資格: (一)本校僑生家境清寒、生活困窘,品行端正者。 (二)2年級以上僑生,須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及格。 (三)未領取政府提供之學雜費補助、減免或獎助學金者。 二、 申請日期:自98年9月7日起至9月25日止。 三、 申請地點:校總區僑生輔導組(行政大樓301室)。 四、 申請手續:請上本校獎助學金申請系統 https://host.cc.ntu.edu.tw/Scholarship/請線上申請並攜帶相關 資料(如說明五),書面資請於98年9月29日前繳交(逾期不受 理)至學務處僑生輔導組蕭詠琴小姐,。 五、 繳交相關資料: (一)透過獎學金管理系統列印之申請單。 (二)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表、審核標準表並檢附清寒證明等相 關文件。 (三)學生證(需 蓋有98學年度上學期註冊章)、外僑居留證、 郵局存簿正反面影本1 份。 (四)海外聯招委員會分發通知書影本1份。 (五)2年級以上者,繳交上學年度全年成績單正本1份。 (六)家長在台設籍者,其 上年度經核定符合綜合所得稅免稅證 明或稅捐單位證明其全戶年度 所得清單影本。 (七)轉學僑生應檢具清寒相關證明與原就讀學校之轉學證明書 或肄(修)業證明書所列前1年或最近1學年符合規定之成 績證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6.10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16.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