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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i716 (chi)》之銘言: : 想請問 即將升大四 如果學分只修到最低9學分的話 : 是不是可以只繳學分費呢??? 在學學生(含研究生)不另收費,延長畢業年限者其修習學分,在九學分以上時,應 繳納該學期學雜各費全額,九學分以內者(含案學生所修習之學分數收取學分費)。 九學分應繳納學分費及學生平安保險費。 大學部學生每學期所修習學分數,第一、二、三學年不得少於十五學分,不得多於 廿五學分,第四學年不得少於九學分,不得多於二十五學分,進修學士班及外籍生 學生每學期所修習學分數,不得少於九學分。交換學生國外就讀時,每學期之最低修習 學分數,得酌予降低.但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分以上或因修輔系、雙主修、 教育學程者,得加選相關課程至三十學分。 其他資料可上學校網頁->教務處->課務組->課務章則->靜宜大學選課辦法查詢 : (我在學校的學生事務處發問過了 但卻遲遲沒回應= =) : 假如是可以只繳學分費的話 : 但學期末課程都先選好了 : 是不是在開學後加退選時間退選完即可???  9/24~9/29還有兩輪加退選的服務 :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9.66 ※ 編輯: wallace1017 來自: 125.230.9.66 (08/07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