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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入一下=w= 店小二又跑來消毒加喇賽了 大一學生對刑法的第一反應就是罪刑法定原則 , "刑法上沒有的東西 ,就第一反應認定是沒有 ,而且不該拿出來說嘴" 這種想法 不能說是刑法沒學好 ,而是刑法總則學的比一般人都還要好 (咦XD) 其實這樣子因為構成要件而加重罪責的法條很多 , 像是買賣人口罪(懶得查法條了 ,誰幫我補完一下OTZ)就有"如果以強暴脅迫犯本罪者要加重其刑"的規定 不過大多會另起法條 ,再不然就是補一條加重的特殊規定 像是加重竊盜啦 ;318-2對於316~318那堆加重特例 , 還有像是刑法61那種特殊身分的加重 (靠妖 這邊 ↑我打錯了 ,是134條公務員身分的加重.. 啊啊啊.......我的國考啊啊啊...OTZ) -20100618 19:35 德國v.s塞爾維亞 0:0...不對..編輯- --以下這句話請注意-- 我不會上色碼OTZ[[如果要極狹義解釋"罪刑法定原則"到"無法律 ,無犯罪 ;無犯罪 ,無刑罰"的地步]] --以上這句話請注意-- 包括林山田教授以及一干實務法院都是錯的 ! 法律上的確沒有一個罪叫作加重毀謗罪.. 刑法絕對沒有叫著叫著就叫成約定俗成這種鳥事情 ...但是不好意思 ,實務上、學理上乃至於的確是有這種稱呼 , 至於真要我說出一個原因嘛.. 大概是因為沒有其他的方法去稱呼這個條文吧 (聳肩) 想想如果你要這樣稱呼這條: 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第二項之以散佈文字、圖畫犯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第一項毀謗罪以致加重罪責之毀謗罪 ...真夭壽OTZ ,國考一題讓你寫個五次 ,格子就快用完了 而qwertyn80版友所謂的沒有"加重公然毀謗(我猜你是想講加重公然侮辱)"這件事情 請參照309第二項 ,的確是有加重要件 ,所以實務上一定也有加重公然侮辱這條罪 如果找不到 ,絕對不是沒有 ,而只是沒有被用到而已 (菸) 啊..對了 ,如果你真的是想講 "沒有加重公然毀謗" , 的確是沒有 ,反正毀謗罪不以"公然"為前提 =w= 然後 ,qwer版友所謂的告訴乃論但是丟給檢察官之後檢察官要偵查然後起訴 如果從刑訴法跟法院組織法對檢察官的職責..整體來說沒講錯啊= =?... 所謂告訴乃論是如果被害人不向法院按鈴申訴 ,檢察官就不鳥你 如果被害人提起告訴 ,就變成檢察官的工作.. 這一點問題都沒有啊="=..哪位先進可以告訴我我錯過了甚麼東西? 對了 ,順便問一下 ,本來講的好好的 ,怎某幾個跳出來酸個幾句文 整篇文章就變調了="=? 這裡可是溫馨感人靜宜版呢 -- 算了 ,總之整件事情是這樣: 如果兩位女生真的要跳出來告人 ,肯定會成罪309公然侮辱 "厚臉皮"跟"不要臉"是有侮辱人的意思 ,這沒啥疑問 另外 310II的判斷必須要有 1.意圖詆毀 (ˇ) 2.散佈文字 (ˇ) 3.足以毀損他人名譽 (ˇ)←名字都出來了...) ...對啦 ,雖然很吵、屢勸不聽、變本加厲的情況都是事實啦 ,不過看條文不能只看一半 同項但書基本上會認為那是私德而不牽涉公共利益 ,所以也不能說不罰.. 不過話說沒有人傻傻的把311條拿出來討論..萬幸..萬幸.... 話說回來..qwer版友抱著相互討論的心情來到我們版上聊天 不吝貢獻閣下的法律知識 ,相信一定也是在法律路上走得戰戰兢兢 ,而且每天奮戰不懈 在座的諸位法律先進們一定也是如此 像你我這樣的檢察官如果接到這樣的案子 , 大概會劈哩啪啦先把提告的人罵一頓 ,然後不起訴處分 念法律的人頭腦要活 ,想考國考的人腦子更要活 大家都是能考上司法官跟律師的人 , 爭論那種莫名其妙的點還有抓人家小辮子就開酸有啥意義= =? 你看那群拿著雞排的人看得多爽= =? ........大家是期末考近了 ,壓力太大 ,太大... ---------以下題外話 店小二暫時不在飯館出沒了 ,要專心準備兩個月後的司法官跟律師特考 雖然說是一個不小心就摸上法研所了 但是我想拼一個"不用作人生規劃的生活" ........至少要在上面那群人修憲把"法官為終身職"這件事情修掉之前 大家幫我集氣一下吧 (喂!) ------------------ question有answer problem有solution issue有discussion 聰明人要想辦法把應該可以discussion的issue ,簡化成question找到answer 一般人老是略過answer ,把question弄得像problem ,拖大家一起找solution 就有一堆笨蛋硬是忽略別人提出的solution , 拼命把一堆簡單的probelm弄成issue ,虛耗資源去作discussio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92.61
TheDivine :看得哪裡爽了 06/18 02:12
hist6318 :集氣推 另推簽名檔 06/18 02:12
destinyiii :感謝學長 也很sorry不夠能力 只能用手邊的東西來 06/18 02:13
destinyiii :反應 感謝所有學長姐們的提醒 學長 國考加油辣! 06/18 02:14
我反倒是覺得你的作法很正確 ,身為一個法律人不直接拿法典跟法條出來 難道要拿磚塊嗎 (...不過光以武器屬性來判斷 ,大六法比磚塊還危險...) 運用的好不好是一回事 ,就算是顧立雄律師 , 我相信他大一一開始也絕對搞不清楚公然侮辱跟毀謗的分別 想想"某甲被某乙罵是王八蛋 ,但是某甲的爸媽是忍者龜 ,所以其實某甲真的是王八蛋(XD)" 的這個例子 然後去探討某乙到底是309還是310 , 有興趣知道答案的話到pu_law開帖問人或是站內信問我 ...離題了... 光是你肯把自己的想法丟出來據理力爭 ,我覺得就很了不起了 . 至於如果講錯會被笑 ,剛好而已啦 ! 店小二學長我也是被笑到大的 (OTZ)
kingdomsss :路過推 尤其是雞排這句.... 06/18 02:14
destinyiii :只是又老話一句 又有人高潮了!? 06/18 02:14
GiveAshiT :這系列文老實說我都看不懂....= = 等級太低 06/18 02:15
kingdomsss :大概吧....... 06/18 02:16
Jarcat :推 就不喜歡學幾條就說嘴的那些 06/18 02:16
av8dloveme :...我也老是在高潮啊(咦) 06/18 02:17
qwertyn80 :我真的是要說"加重公然毀謗" XD 06/18 02:17
kingdomsss :阿阿阿 噴了 06/18 02:18
qwertyn80 :因為有公然侮辱 有誹謗 就是沒有公然誹謗 kuso一下冏 06/18 02:18
a031819 :其實,是   誹    謗    罪(逃) 06/18 02:19
qwertyn80 :"公訴"可能我語意表達不清,讓大家造成誤以為是 06/18 02:20
qwertyn80 :告訴乃論事件 其實我要指的是之後由國家發動偵查 06/18 02:20
qwertyn80 :結果手殘打成"公訴" 我自己打五十大板@@ 06/18 02:20
無所謂啊 ,反正如果有搞清楚整個流程 ,根本不會在意那種小筆誤= =" 自己都腦內補正了... 我是到很後來看了很多次才發現你有筆誤XDDD 話說國考別寫錯就好 (菸)
agito310258 :紅色好明顯 06/18 02:22
kevin80112 :end 06/18 02:22
ru03tp6u6 :說真的我不覺得雞排同志們看了會爽 甚至會... 06/18 02:24
agito310258 :這系列文第一篇15:09跟隔天01:49的推文...... 06/18 02:24
agito310258 :一直要告要告的欸0..0 06/18 02:24
agito310258 :感覺大家都好厲害就我最遜ˊˇˋ 06/18 02:29
j0016931 :樓上就只會打剛彈阿!! 06/18 02:33
destinyiii :/一下 發現高潮不意外 感謝a大提醒^^ 06/18 02:34
agito310258 :西門出來單挑阿 ㄨㄟˇ 狗XD 06/18 02:47
namdas :期末考大家頭已經很大了.......@@ 06/18 05:43
lavender003 :那敢問上回某系會長盜帳號事件試用毀謗罪?! 06/18 08:46
lavender003 :還是加重公然毀謗?! 06/18 08:46
..就說了沒有加重公然毀謗了XD 店小二在講你有沒有在聽XDDDD 那個案子的確是加重毀謗罪(310II)無疑 , 但畢竟是被害人忘記登出系統以至於帳號留在電腦上 不能用侵入他人帳號這個罪來論處 (也就是沒有盜帳號啦= =) 後來好像搓湯圓就搓掉了 , 當事人悔過 ,也受被害人宥恕 , 刑法上這是告訴乃論 (前一篇的推文也都講過了OTZ) 被害人不告就是連偵查都不用偵查 ,刑法上無法可罰 至於民事上要不要搞個回復名譽之類的 ,也沒聽說要告
lavender003 :喔~對了,那件精彩可期的大案子不知目前進度為何了?! 06/18 08:47
maybechange :..那件事情不是從頭到尾都是盜帳號的人虎爛的嗎@@ 06/18 08:59
lavender003 :可能改變兄講的真是一針見血,簡潔有力~! 06/18 09:02
RS512 :有時候讓不成熟的人知法 未必是福 06/18 10:06
RS512 :現在的國中生也是滿嘴 " 我叫我爸爸告你喔 " 06/18 10:07
RS512 :搬條文搬的很爽 外系的還是看笑話 大大提升系形象呢 06/18 10:09
RS512 :不然我還真想問問貴系畢業生國考的錄取率呢.. 06/18 10:11
不知道你想問的是我們系還是qwer的系或是別的系 如果你問的是靜宜法律 ,很遺憾的到目前為止最高錄取到的是調查員法律實務組 而司法特考目前最高只有四等的錄取 (書記官 ,法警等等) 並沒有司法官系列錄取跟律師執照錄取 靜宜法律到目前畢業出去四屆 ,從第一屆畢業的全部槓龜到 光今年有十位同學考上法律系列的研究所 ,三位同學國考榜上有名 , 系辦外佈告欄貼到滿 , 我對這種成長與有榮焉 ,也很驕傲 :) 參考數據: 國考的錄取率平均四等約是4~8% (不含某幾年超高額錄取) , 平均三等是2~3%(律師執照相對會比較高 ,約5~10%) 是不是考上國考基本上是對自己負責 ,跟對自己的指導老師們的一種致敬 如果國考的錄取率會被拿來當成戰系的理由的話 , 那我只能說考上一些未來出路沒有國考選項的系 ,真是人生的勝利者啊(XD) 現在幾乎啥職業都要license ,小至攤販 ,大至醫師 , 就連想去當個小職員都得要有幾張文書處理證照 錄取率從90%到3% ,差距大得很 ,(話說醫師執照取得率是40%~60% ..好羨慕啊...) 您讀的如果是不用經過國家認證的科系或是錄取率很高的科系 容我先恭喜您了<(_ _)> 另外 ,全民知法守法是法治國家的最終目標 , 在德國光是踩到鄰居的草皮上就有可能被告毀損? 被告還能用草皮不夠乾淨反而毀了他的鞋子提起反訴 國中生叫他爸告你 ,啊你就自己告回去就好啦=w= , 不用太麻煩 ,告他爸沒有善盡教養義務就好
TheDivine :幫高調 想問+1! (不會被告吧?!) 06/18 11:07
limette125 :跟鄉民認真你就輸了 06/18 11:18
TheDivine :樓上護航 06/18 11:28
destinyiii :國考錄取率不用問 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來 學長姐很棒 06/18 12:04
maybechange :樓上 我們只會嘴砲 轉系好了 (  ̄ c ̄)y▂ξ 06/18 12:05
destinyiii :這是無庸置疑的^^ 但樹大必有枯枝 正當我這渣渣還在 06/18 12:07
destinyiii :嘴砲時 有同學已經準備要考國考了 06/18 12:08
destinyiii :我那麼弱 乾脆轉去跟樓上兩位學長同系算了ˊˋ 06/18 12:10
hist6318 :樓上渣渣?是要我去跳樓的意思嗎(  ̄ c ̄)y▂ξ亂入 06/18 12:13
maybechange :樓上 我都要哭了 我下學期回南投種田好了 06/18 12:16
※ 編輯: av8dloveme 來自: 111.252.92.171 (06/18 12:44)
TheDivine :看樣子是問不出個所以然 不意外XD 06/18 12:43
我回答了..很意外嗎0.0? ※ 編輯: av8dloveme 來自: 111.252.92.171 (06/18 12:45)
destinyiii :對了 數字版不是有波波錄取率120%的卦!? 06/18 12:46
maybechange :樓上 人家有錢你有嗎? 你連P幣都不到人家的月薪XDD 06/18 12:48
destinyiii :我窮到快被鬼抓走了=3= 06/18 12:56
destinyiii :至少我下世足都有賺 不像某人 則則xd 06/18 12:57
maybechange :對阿 下50張全部槓龜= = 06/18 13:00
destinyiii := ="那一場是錯誤...是幻覺 嚇不倒我的(  ̄ c ̄)y▂ 06/18 13:03
skyfish7818 :只能說 觀光系1年級的小朋友們..不要敗壞系上的風評 06/18 13:50
qwertyn80 :怎麼還是這麼熱鬧XD 06/18 14:07
lusinsin :推簽名檔! 06/18 14:13
ritalovel :默默推簽名檔..XD 06/18 18:15
shiny1215 :為什摸一飯館的炸排骨份量越來越少了!!!!! 等等補推 06/18 18:19
shiny1215 :只有四片而已 跟以前差好多q 06/18 18:22
av8dloveme :老闆娘懶惰只切三刀啦..你要的話我可以切10刀給你XDD 06/18 19:33
※ 編輯: av8dloveme 來自: 111.252.92.171 (06/18 19:36)
Shalynn :這篇文章:有趣! 加油囉。祝你考上! 06/18 23:39
sneak : 紅色好明顯 https://daxiv.com 10/25 15:13
sneak : 感謝學長 也很so https://noxiv.com 12/17 05:04
muxiv : //daxiv.com http://yaxiv.com 04/25 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