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_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受文者:靜宜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5月4日 發文字號:青貳字第099226058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99年度青年暑期社區工讀計畫內容 主旨:本會辦理「99年度青年暑期社區工讀計畫」,將於5月10日下午5點至6 月10日開放學生報名參加,敬請貴校協助於網站公告訊息,並轉知校內 各系科師生,請查照。 說明: 一、本會為增進青年瞭解職場,向下扎根職涯規劃之觀念,並協助地方產業及社會福利 服務發展,辦理「99年度青年暑期社區工讀計畫」,一方面讓青年從體驗中充實實 務工作經驗,加強職場事務能力,進而對社區產業及社會福利服務產生關懷、興趣 與認同,促進未來返鄉就業或創業的意願;另一方面以所學專業知能、創意活力, 協助社區產業與社會福利機構,促進社會永續成長。 二、學生報名期間為99年5月10日下午5點至6月10日止,報名資格如下: (一) 滿16歲以上、30歲以下,教育部立案認可之本國籍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 (含延畢生、應屆考上大專校院或研究所者)。16歲以上未滿20歲之學生, 需由法定代理人同意及簽訂工讀契約。 (二) 在學學生須檢附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應屆考上大專校院或研究所者須檢附錄取 /入學通知單。 (三) 用人單位之理事長、總幹事、執行長、理監事、相關領導幹部或相同職務者, 及其配偶、三親等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計畫工讀生。 (四) 曾參加本計畫2次以上的學生(95年至98年完成工讀者)不得再參加,但中低 收入戶(須能出示鄉鎮市公所核發之證明文件)、身心障礙、原住民者除外。 (五) 本計畫為全職工讀,若工讀學生有有暑修及暑假長時間私人計畫而影響工讀, 或將本工讀做為學校實習學分,請勿參與本計畫。 (六) 各用人單位僅能進用95年至98年期間曾參與計畫之1名學生,以提供機會給更多 尚未參與過的學生。 三、計畫內容詳如附檔,亦可至「RICH職場體驗網」-青年暑期社區工讀專區瀏覽, 學生報名網址為rich.nyc.gov.tw。本計畫委由財團法人中山管理教育基金會辦理, 諮詢電話:(07)3321068黃小姐、謝小姐。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885881。 E-mail:99summerwork@gmail.com http://www.law.pu.edu.tw/news/news.php?Sn=76 -- 最初描繪的夢想,你現在還記得嗎ꄊ 當最初曾有的夢想,想不起來時 從現在開始描繪,還來得及嗎? http://www.wretch.cc/blog/kinkielsa http://www.plurk.com/kinkiels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21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