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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0年度招募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寒假工讀生報名簡章 為提供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的多元化管道,以培育優良司法人才、 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於寒假期間赴本院工讀,歡迎符合資格 之在學學生報名應徵。 一、應徵資格: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之學生,且未曾於司法院或法院工讀者,優先考量進用。 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政府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鄰、里長個人或其辦公室 均非「政府機關」)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3.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失業(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4.單親扶養家庭(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 二、薪資待遇:20400元/月 (一)曠職或事、病假(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扣薪基準:每日8小時,每小時85元。 (二)工讀生勞、健保自負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 膳食、住宿自理 三、招募名額:2名。 四、工作內容: 卷證裝訂、編頁、影印等業務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9年11月30日止 (以郵戳或快捷、快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六、工讀地點: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台南市中山路170號) 七、工讀時間:100年1月17日至2月16日(寒假期間,1個月) 八、意者請填具所附報名表(請至「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網站」下載, 網址: http://tnh.judicial.gov.tw/, 或電洽本院索取:(06)2283101轉分機2262)。 九、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郵遞至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文書科 收」,信封註明「應徵寒假工讀生」 ,郵遞地址:台南市中山路170號。 十、審查與進用: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則通知進用;不合恕不另行通知、退件。 http://www.law.pu.edu.tw/news/news.php?Sn=122 -- 簡單的生活 簡單的快樂 簡單的幸福 一切從簡單開始 其實什麼都不想要的時候,才是擁有最多的時候 http://www.wretch.cc/blog/kinkiels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2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