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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http://www.psig.com.tw/WeeklyDigest/columns/0006/index.html 根據維基百科對「職能(Competence)」或稱「工作能力」的定義, 是指〝對一個人擔任某一種職位的一組標準化的能力要求,用以判 斷或評鑑擔任該職務的人是否稱職。〞而這所謂的「標準化的能力 要求」則包括其1. 知識、2. 技能、3. 工作態度、4. 行為及 5. 人格特質(Personality)等五種要求是否均能配合那份工作所應具 備的條件。簡單來說,「職能」就是某一個人是否有擔任某一個職 位所適合的能力。因此,對一個專案經理(PM)所應具備的職能而言, 擁有PMPR的證照僅能確認這位PMPR專案管理的「知識」是OK的而已 (沒有PMPR證照的人並不代表他/她沒有專案管理的知識,只是不像 PMPR的知識與思維邏輯是已被檢驗過的),其餘的諸如是否能展現專 案管理的技能、是否無論在順境或逆境情況下都能以良好適當的工作 態度來面對、是否具有必要的專業倫理且「有所為」亦「有所不為」 的正確行為,以及是否有與生俱來的加上後天陶冶成為一位好PM的 人格特質等都不是PMPR證照所能驗證的。PMIR有鑑於此,遂於2002年 推出了「專案經理職能發展架構 (Project Manager Competency Development Framework)」, 簡稱PMCD Framework的另一種標準;主要希藉此標準來衡量PM的職能, 並提供組織及專案經理一套結構化的職能發展框架,使專案經理知道如何 據此用以持續提昇其職位上所必備的能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1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