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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okaxy (小康)》之銘言: : ※ 引述《buehrle (國友鐵炮隊)》之銘言: : : 我想說句話,就是: : : 我用的文字為甚麼一定要讓看不懂的人看懂? : 講得太好了,老師在上課都用一堆英文專有名詞,下面的學生 : 3/4都聽不懂,那我可以跟老師說:你寫的東西我都看不懂? : 以後禁止寫火星文,我們班要公投嗎 ? 講了之後我看明天就上報了 : 尤其記者最喜歡看我門學生出糗,然後又可以baba : 平常看期刊的文章很多字看不懂,還要去查字典,我也想說以後期刊請寫中文 : 就好,要不然拒訂這個期刊 ? : 以上2個都是反諷的舉例,看不懂就不要看,別強迫發文者的每個字都要你看得懂 : 不要太過分的數字都可以接受好嗎? +3 這種代號清楚明瞭,b5215這種就太過份 : 管理者要有肩膀,沒肩膀下面就亂成一團,將帥無能死的是下面的兵 老師上課講英文專有名詞你看/ 聽不懂,你不會問嗎?老師有禁止 你問嗎?你拿老師當例子,只是證明我所說的在公開場合發言讓公 開場合的人聽不懂並不是違法行為,所以無權強制對方改以你能瞭 解的語言發表言論。 就像你說的,如果每個人都因為聽不懂對方的語言就判定對方有罪 ,那會是甚麼樣子?只因為對方語言讓你聽不懂就要立法判他們有 罪,如果哪天有人推動立法,凡是在台灣書寫台灣繁體中文會造成 某些人閱讀障礙,所以凡在台灣書寫台灣繁體中文都要被提起公訴 ,您覺得這合理嗎? 你寫報告給老師,你的東西是要給特定某一個人看的。所以老師看 不懂的話,你的文字就沒有達到傳達的目的。你在PTT 發文,你的 東西不是要給特定某一個人看的。所以版友看不懂並不代表你的文 字傳達沒有達到目的。只要有人看得懂,你傳達的目的就達到。所 以要用文字傳達效果不良,作為立法明訂對方為犯法行為,其實是 侵害對方的權利。如果這樣的作法正確,那麼在公共場合公然使用 拉丁文交談,造成你的不悅,你要強制立法在公共場合公然使用拉 丁文交談為非法行為嗎? 或許對方使用您看不懂的文字用語會造成您的不悅,但是這不代表 他的行為是侵害到任何人的權利。我們不能只因為他人和我們不同 就想要消滅他們和我們不同的地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7.91.183 ※ 編輯: buehrle 來自: 125.227.91.183 (02/07 04:48)
alomar20:正因為大家無權強制他方改以了解的語言發言..所以才有共 02/07 06:07
alomar20:通語言存在的必要.. 02/07 06:07
alomar20:缺乏彼此尊重的同理心又自以為是..是目前台灣人的通病 02/07 06:10
Neno:台灣太多非黑即白活在自己世界的人了... 02/07 07:05
vejita:那你和看得懂你文字的人自己另外創一版去吧你 02/07 08:24
daniel90260:果然有人放大絕XD 02/07 08:33
skyitt:原PO怎麼還在用長篇大論混淆視聽 02/07 09:05
skyitt:你最後一句話 就已經打自己臉了 02/07 09:05
skyitt:這是公眾板 不是你的個版 用看不懂或貶低性的文字來描述 02/07 09:06
skyitt:僅限於私人空間 這裡是開放討論版 當然就要順應潮流 02/07 09:07
skyitt:使用大眾語言 02/07 09:07
skyitt:大部分的人只是對這種用語反感 別像政客一樣 02/07 09:10
skyitt:動不動講到消滅 02/07 09:11
skyitt:自以為高知識份子的一直提語言發展 語言迫害 真是笑死人了 02/07 09:12
a031819:不論是什麼東西的進化或改變,不都是從枝微末節開始? 02/07 09:27
a031819:完全不認為試圖消滅數字暱稱或人名代碼這種次文化是在遏止 02/07 09:27
a031819:語言發展的論調,反而忽略了細節 02/07 09:27
a031819:貶低性的文字,端看使用者的技術,用的巧妙眾人也只會戲謔 02/07 09:28
a031819:的笑笑,真的有到不能使用那麼嚴重的話,有太多文章底下應 02/07 09:28
a031819:該是滿江紅 02/07 09:28
a031819:也不用說大部分的人如何,現在投票還沒辦,講大部分的人認 02/07 09:29
a031819:為如何這種話,本身就存在著事實上與邏輯上的謬誤 02/07 09:29
a031819:當然前面加個"你認為"or"我認為"那又會越有不同就是 02/07 09:30
a031819:*略有不同 02/07 09:30
skyitt:講大部分這點 當然可以說因為結果未出 所以失之偏頗 02/07 09:47
skyitt:但是所謂"試圖消滅"也只是比較偏激性的想法 02/07 09:48
skyitt:就算布版全面禁用數字暱稱 或是人名代碼 02/07 09:48
skyitt:也不代表就是要消滅他 喜歡的人自然可以在自己的空間使用 02/07 09:49
skyitt:只是因為單純的引起別人反感 而引發被禁的討論 02/07 09:50
skyitt:就開始被害妄想的說"消滅" "迫害" 這種選舉示的說法 02/07 09:51
skyitt:可能才更接近所謂的"忽略細節"吧 02/07 09:52
skyitt:喜歡用這種長篇大論的民粹示論調來討論數字暱稱 02/07 09:54
skyitt:而一直模糊焦點的人也真的辛苦了 02/07 09:54
a031819:從沒有人要推廣,一個用了後續其他人喜歡而跟著用,這是文 02/07 11:00
a031819:字語言的成長,而不喜歡的人試圖將他從原本萌芽但尚未被廣 02/07 11:01
a031819:泛使用的地方"斬草除根",除之而後快,這不就是在扼殺? 02/07 11:01
a031819:最有趣的事情是本來這版上就有2,我不懂那些覺得反感的人 02/07 11:02
a031819:到底訴求是什麼? 02/07 11:02
a031819: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萬物不都是這樣? 02/07 11:02
a031819:如果你二壞掉了那前面那個紅紅的是什麼?(攤手 02/07 11:03
a031819:如果你二沒壞掉,何以需要動用板規強制力去壓制數字暱稱? 02/07 11:04
a031819:只因為你看不順眼?暱稱「真的有困難到讓你必須要窮己腦力 02/07 11:04
a031819:仍不得其所指為何?」 02/07 11:04
a031819:一如先前我個人看法,數字暱稱除了太誇張的什麼GR3連諧音 02/07 11:05
a031819:都諧的很有問題那種之外,光看前後文你真的會看不懂那區區 02/07 11:05
a031819:幾個字是在指什麼?抑或者根本只是覺得連看完內文都很花 02/07 11:06
a031819:時間,更不想花費時間去想撰文者寫了什麼? 02/07 11:06
tencel:你是老師嗎 02/07 12:40
cloudstr:推a大 GR3是大師兄嗎? 是的話我看一次就知道了 02/07 12:53
buehrle:要指控我長篇大論混淆視聽要證明啊 不然我指控你中國網軍 02/07 20:08
buehrle:你不是也含冤莫白? 指控別人不能撂一句沒證據的話就要求 02/07 20:09
buehrle:對方證明清白啊 是你指控他人有罪 你要負責提出犯罪實證 02/07 20:10
lingtsup:推這篇 有些人在路上聽到外勞講話 臉就很臭一樣= = 02/08 00:51
lingtsup:回cloudstr: GR3是大師兄沒錯 02/08 00:51
lingtsup:有些人就是非我族類 其心必異 那種要不得的霸權心態 02/08 00:52
lingtsup:公共空間又不是全部的人都看不懂 為何因為自己看不懂 02/08 00:54
lingtsup:就搬出整個公共空間來壓人? 怎的人可以代表公共空間 02/08 00:55
sneak: 也不用說大部分的人如何 https://muxiv.com 08/16 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