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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罪之牆主人-水嫣柔, 其實當初應該就天之佛之行為,向「武林公法庭」提起訴訟,想像如下: =================================== 水嫣柔:「各位都令,請為我們淚石林的百姓討回公道啊!(淚)」 道都令-南冥道真:「此等行為天怒人怨啊!」 儒都令-楚君儀:「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 釋都令-纓絡耶提:「(搖搖頭)佛門罪過啊~」 天之佛:「這......貧僧有苦衷啊......」 為水嫣柔協助起訴的衛無私插話道: 「天眼之下,罪惡難容! 衛無私不是『殺人魔』,天之佛,你才是!」 法都令-法無吾:「本案天之佛為對付天之厲,擅自與中陰界交換條件, 引紅潮入苦境,犧牲多數人命作懺罪之牆,欠缺正當程序與比例原則, 亦無阻卻違法之事由,應就罪責判由佛門執行『遮那八部刑』, 並刑後上枷鎖九百年於七彩雲天,且負相關賠償,天佛原鄉亦有連帶賠償責任。」 天之佛:「冤枉啊......!」(此時天之佛被兵卒拖走。) 法無吾:「如有不服,十日內向『三教仲裁憂患深』上訴吧!退庭。」 此時旁聽的九界佛皇、佛公子、一步蓮華、帝如來及因果來不禁搖頭:「善哉善哉。」 ====================================== 時至今日,霹靂武林的救濟制度已完全破滅, 水嫣柔不知過了幾百年、還是幾千年之後才出現討公道,真是可惜啊。 -- 善用兵者非信義不立非陰陽不勝非奇正不列非詭譎不戰謀藏於心事見於跡心與跡同者敗心 與跡異者勝兵者詭逆也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心謀大跡示小心謀取跡示與惑其真疑其 詐真詐不決則強弱不分湛然若玄元之無象淵然若滄海之不測如此則陰陽不能算鬼神不能知 術數不能窮卜筮不能占而況於將乎夫善戰者勝敗生於兩陣之間其謀也策不足驗其勝也形不 足觀能言而不能行者國之害能行而不能言者國之用故曰至謀不說大兵不言微乎神乎故能通 天地之理備萬物之情是故貪者利之使其難厭強者卑之使其驕ruse: a deceptive maneuv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78.220
crazy225drag:天之佛:先把我們五相合一打敗再說吧(挖鼻孔) 04/15 20:35
FLYYUY:感覺也沒多強阿 04/15 20:36
Xbet:衛無私:抗議!天之佛在法庭上公然挖鼻孔!(看向1F) 04/15 20:37
lpca:在霹靂這種法庭通常是笑話 大咖很少會被處罰而亡的 04/15 20:39
lpca:一頁書算是最大尾的 不過反正他會無限復活 處罰也沒用 04/15 20:40
※ 編輯: ruse 來自: 61.224.178.220 (04/15 20:42)
KingKingCold:天之佛: 水夫人其實我們是依照正常程序都更妳家 04/15 20:48
bl0418:天之佛應該大咖到不會出庭[不鳥] 04/15 20:49
ryrp:如果是梵天或佛劍就會被審判 這種過場角色不會 04/15 21:12
argus0606:認真你就輸了 04/15 21:28
joinwu:天佛五相有六合童子強嗎?? http://goo.gl/reRIA 04/15 22:02
kshssoar:天之佛食屎? 04/15 22:02
P2:道都令和雙橋主:前略,鑒於以上罪行 04/15 22:27
P2:宣判天之佛得把五相的普賢交出來由我們來處理 ⊙▽⊙ 04/15 22:28
P2:楚君儀&莎羅曼&五色妖姬:(盯) = =+ 04/15 22:29
allensua:XDDDDDDDDDDDDDD 04/15 23:17
sinho:旁白已經把三大源流降格了 四相合力>三大源流 ... 04/16 00:59
Xbet:                      的任一人 04/16 01:38
Xbet: 也就是說圍毆就可以了(無誤) 04/16 01:38
ugvu:應該要向法門教祖殷末簫才對,不然公法庭那四位地位和天之佛 04/16 03:07
ugvu:地位相比起來不高 04/16 03:07
joinwu:天之佛五相:正太相、正妹相、兄貴相、師奶相、老叟相 04/16 14:37
peterpankk:希望真的出一個黑佛教組織 不要老奸都是儒教在當 04/16 16:25
crazy225drag:欲界算是反派的佛教了吧 單一的話 瓔珞耶提算吧 04/16 16:29
sionxp:現在七彩雲天的和尚 敢出來說要抓一頁書跟佛劍嗎 04/16 19:53
cosy:欲界是蠻亮眼的反派佛教組織 04/16 20:36
towar:整個就是職業病上身...正當程序與比例原則是在阻卻違法事由 04/17 17:04
towar:前面審查嗎?!..(前面應該是不法性吧.....)(瘋了這個人) 04/17 17:05
towar:天佛原鄉:吾等已就選認與監督盡了相當注意義務主張免責!! 04/17 17:07
towar:老實說法家不好寫,硬寫個什麼公法門,殷拔法門教主的位子發 04/17 17:08
towar:揮都被壓縮了(攤手) 04/17 17:08
towar: 公法庭(改一下) 04/17 17:09
cute101037:天之佛主張雖不可主卻違法但是我都人格分裂了還有啥罪? 04/19 14:12
cute101037:人格分裂最多仕精神病要不然看我該檔據集表現,能對我 04/19 14:14
cute101037:有啥期待可能性?對我背後創造者有何期待可能性? 04/19 14:15
ruse:意外引出法律討論 XD 其實天之佛可以表示未法律保留,無構成要 04/20 01:21
ruse:件該當,在霹靂武林本是殺人人殺的世界,故無法入罪,以上 (誤) 04/20 01:22
sneak: 整個就是職業病上身.. https://muxiv.com 08/16 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