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ahlolha:白痴組長07/06 20:25
依照組務法第五條
║ 5、原告發表申訴文後, ║
║ 負責審判的小組長會依據申訴內容評估是否傳喚被告板主前來答辯, ║
║ 若組長認定需要雙方進行答辯,小組長將會發函到被告板主信箱來通知,║
║ 為避免信件遺漏,並將同步發表 [板主通知] 一文到被告板主板上, ║
║ 請被告板主在審判出爐前,勿隨意刪除該篇通知文。 ║
小組長發文傳喚在下只是依照組務法規定所行為
如果覺得不妥也請注意措辭,以免觸犯版規而遭檢舉
參、對其他板友語帶挑釁或語氣不佳者,初犯一週,再犯終生。
水桶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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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4.82.66
推 jabari:恭送勇者 (._.)/~~ 說出我們不敢說的話.. 07/07 00:58
推 belast:組長只是依法行事,何必刁難:O 07/07 01:02
推 joinwu:很衰~~ ahlolha 討ち取ちとり!! 07/07 01:14
推 cosy:倒霉的性情中人 07/07 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