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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實務上,附屬項遠比獨立項來的有用 : 獨立項僅是用上位的概念來敘述本發明 : 獨立項也是很難以看出對方的產品(結構、方法)是否有侵權 : 且因獨立項僅用上位的概念,因此獨立項很容易被打倒(推翻) : 附屬項的功能與獨立項是一樣的 : 而且更進一步的限定本發明 : 也比獨立項更明確 : 要抓侵權也比較容易 請問一下為什麼會容易被推翻呢? 例如我要有一個專利要申請的是喝水用的杯子 主項寫 "基座設置有凹槽" 因為獨立項的範圍很大, 看到基座和凹槽就抓侵權了 這是我的看法,請大大們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3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