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aten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naphuang (天涼好個秋)》之銘言: : : 在實務上,附屬項遠比獨立項來的有用 : : 獨立項僅是用上位的概念來敘述本發明 : : 獨立項也是很難以看出對方的產品(結構、方法)是否有侵權 : : 且因獨立項僅用上位的概念,因此獨立項很容易被打倒(推翻) : : 附屬項的功能與獨立項是一樣的 : : 而且更進一步的限定本發明 : : 也比獨立項更明確 : : 要抓侵權也比較容易 : 請問一下為什麼會容易被推翻呢? : 例如我要有一個專利要申請的是喝水用的杯子 : 主項寫 "基座設置有凹槽" : 因為獨立項的範圍很大, : 看到基座和凹槽就抓侵權了 : 這是我的看法,請大大們指教! 我本身是電路底子的 對機構不太熟 不過,獨立項的範圍寫的太大 對方只要找到任何一件在你申請之前的證據 上述的證據剛好可以用你的獨立項文字解釋 也就是說你的獨立項包到了先前技術 這樣你的獨立項就被推翻了 我想其他人應該可以舉更好的例子吧!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75.115
naphuang:感謝大大唷^^ 03/14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