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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我是唸法律的 最近應徵商標專利事務所的法務都會面臨到一個問題 就是他們都會要我簽一個約定幾年內不得離職的契約(據他們說違約也不會怎樣) 不過老子打死也不信 這感覺有點像有人跟你說有批牛肉很便宜一樣... 我對於簽約很在意 而且他們一簽最少兩年 我也知道法律系在事務所的流動性很高 對事務所不是好事(以事務所角度出發) 可是就受僱人我的角度 簽約是一道頗沉重的枷鎖 一整個就是不自由的感覺 我是沒打算中途烙跑 可是未來的事很難說 不是嗎 請教一下各位前輩 現在事務所簽約是常態嗎 還是我剛好碰到例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45.79
barley:如果是聖島的話 有聽說違約不會怎麼樣 但是契約就是這樣 05/07 23:33
barley:請求權在他 這您應該很清楚 事務所簽約 不能說是常態 05/07 23:34
darcon:說穿了 他心情好沒事 心情不好就告違約囉...是這樣嗎? 05/08 00:14
Deathcat:簽約的主要目的應該是為了要保護公司業務上的機密 05/08 21:53
darcon:我說的不是NDA 我指的是一般僱傭契約 05/09 00:20
piglauhk:只要你走了後 不要連客戶一起拉走一票 他才懶得理你 08/11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