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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 你是完全不知道別人在說啥 就是了 : 你連 申請人 是不是 "打算放這件案子" 都不知道 : 就在那裡說 "事務所不盡責" 事務所 要跟 "申請人索價" : 你會不會 想太多了 ???????? : 就像你說的 代理人應主動修正 小事一樁 : 那為何 事務所 不去作 ???????????? 假設,只是假設 如果是因為打算要跟申請人利用這次修正送件的機會要錢呢? 代理人是基於何種立場跟申請人要錢? 否則事務所自己打字出錯,還會去告知申請人說我這邊出了錯誤 需要補正,這次的補正,事務所不收錢 事務所會這麼大方的告知承認錯誤??? 還是利用這個機會告知申請人要依審查意見函補正,所以要索價?? 外面的事務所會不會這樣惡搞???你自己心裡有數 這種事,我也不是一次聽到 申請人也許覺得1.這個專利不是很重要 2.核准與否還在未定之天 又要付錢,也許就決定放棄這個案子 如果今天是核准要通知領証繳費 又也許申請人就會要了,不是嗎? 因為代理人的失誤,而讓申請人決策上有影響 非代理人該為 : 你有沒有想過 這跟本就是 申請人已經 放棄這個案子了 : 你難道 不明白 "不作為" 就是一種作為 這個道理嗎??????? : 事務所 難道會笨到 不知道 不作為 專利不會准嗎????????? : 會完全不對一件案子 不作任何作為 : 基本上 就是 已經得到對方的某些 指示 才會作 "不作為" 這種處份 : 不然主動提修正很難嗎?????? 要繳額外費用嗎???????? : 難道 事務所不知到 提修正 就可再讓案子活久一點嗎????????? : 可是 你在完全不了解 申請人與事務所的聯繫過程 : 就一股腦的指責事務所 還說我在替事務所 "脫責" : 真的很好笑 我是能幫 事務所 "脫" 那些 "責" : 要是 那個事務所 真的那麼顢頇 把代理人要的案子搞死了 : 相信我 這不是我們在這裡嘴砲 就能幫他們脫責的 : 更好笑的是 你還在這理狗拿耗子地 指責事務所不負責 : 人家 國外代理人 和 申請人 都沒在嗆聲 你在激動啥 : mind your own business 把你自己的業務搞好就好 : 不要對自己一無所知的事 亂發議論 : ※ 引述《kaikai1112 (kaikai)》之銘言: : : 不好意思 你自己都說不清楚事務所的生態 : : 為何 在一開始就指責 事務所做事 不憑良心 : : 您這樣的指責 難道不是犯了先入為主 的迷思 : : 基本上 事務所 在專利申請上 (特別是國外案) : : 主要只是處於 一種接近 代書與顧問 性質的角色 : : 至於要如何處理一件案件 : : 事務所沒有代替申請人 下決定的 "權利與義務" : : 對於 專利局的 任何處置 : : 事務所該作的 就是 為申請人詳實報導 並分析利害 : : 事務所沒有任何權利為 自己的客戶 下任何決定 : : 除非該問題是源自於該事務所作業上的疏失 : : 否則就 您的陳述內容 我不覺得 該事務所有任何失職之處 : : 就舉一個例子來說 我也曾遇過類似您說的狀況 : : 而那件案子 國外代理人已經來信說要放棄了 : : 所以我們也是回覆 專利局 請專利局 依職權處分 : : 請問 你覺得 這樣的情況下 我們的作為有 不負責任之處嗎???? : : 今天 你所能看到的只是 那件案子的冰山一角 : : 你又有何基礎說 這是因為事務所怠惰 而不是 申請人根本就不想要這個專利了 : : 您這樣的指責 會不會太自以為是了 : ※ 引述《kaikai1112 (kaikai)》之銘言: : : 不好意思 你自己都說不清楚事務所的生態 : : 為何 在一開始就指責 事務所做事 不憑良心 : : 您這樣的指責 難道不是犯了先入為主 的迷思 : : 基本上 事務所 在專利申請上 (特別是國外案) : : 主要只是處於 一種接近 代書與顧問 性質的角色 : : 至於要如何處理一件案件 : : 事務所沒有代替申請人 下決定的 "權利與義務" : : 對於 專利局的 任何處置 : : 事務所該作的 就是 為申請人詳實報導 並分析利害 : : 事務所沒有任何權利為 自己的客戶 下任何決定 : : 除非該問題是源自於該事務所作業上的疏失 : : 否則就 您的陳述內容 我不覺得 該事務所有任何失職之處 : : 就舉一個例子來說 我也曾遇過類似您說的狀況 : : 而那件案子 國外代理人已經來信說要放棄了 : : 所以我們也是回覆 專利局 請專利局 依職權處分 : : 請問 你覺得 這樣的情況下 我們的作為有 不負責任之處嗎???? : : 今天 你所能看到的只是 那件案子的冰山一角 : : 你又有何基礎說 這是因為事務所怠惰 而不是 申請人根本就不想要這個專利了 : : 您這樣的指責 會不會太自以為是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3.1
hsuhuche:依在下待的事務所慣例,筆誤修正是不收錢的. 10/23 13:36
lkw:有的收錢有的不收錢 10/23 13:39
hsuhuche:所謂不收錢的意思就是事務所要自己負擔這次申復的費用. 10/23 13:39
lkw:但我聽過有人惡意收錢的 10/23 13:40
hsuhuche:所以PE也拿不到業績.所以請各位發明人慎選事務所XD 10/23 13:40
lkw:事務所真的好壞差很多 10/23 13:47
hsuhuche:不過提醒l兄一件事.國外代理人若覺得事務所漫天要價, 10/23 13:47
hsuhuche:是可以要求更換事務所的.事實上,老外對台灣人的信任 10/23 13:48
lkw:是日本案 10/23 13:49
hsuhuche:其實並沒有很高.加上國外懂中文的人越來越多, 10/23 13:49
lkw:我同意如果這個案子不是申請人已經不重視了,他不會放棄 10/23 13:50
hsuhuche:因此要自己編造核駁通知的可能性其實很低. 10/23 13:50
lkw:但我要檢討的是代理人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是主動補正 10/23 13:50
lkw:而不是又回過頭去告訴申請人我要補正,意欲為何,很清楚 10/23 13:52
hsuhuche:其實就算核駁只有通知修正筆誤,還是要報導給客戶啊. 10/23 13:54
hsuhuche:事務所在做任何動作前,都是先通知客戶. 10/23 13:55
hsuhuche:這是業界普遍的做法.避免以後衍生奇怪的紛爭. 10/23 13:55
lkw:h大,如果客戶在事務所自己出包的情況下,不回應補正的通知 10/23 14:01
lkw:那代理人就可以當做申請人已經放棄? 10/23 14:02
kaikai1112:"當做申請人已經放棄?" 你就是不想承認 10/23 14:02
hsuhuche:國外代理人不會放過台灣事務所的.就是這麼簡單. 10/23 14:03
kaikai1112:事務所早就接到放棄的指示 這種原因就對了 10/23 14:03
lkw:申請人並沒有主動說要放棄,申請人是"沒有回應" 10/23 14:03
lkw:代理人也自己這樣跟我說 10/23 14:04
hsuhuche:就算事情已經惡化到事務所無法處理,事務所還是會想辦法 10/23 14:04
kaikai1112:你就是要覺的事務所都是黑心的就是了 10/23 14:04
hsuhuche:把案子轉給其他"有能力處理"的事務所. 10/23 14:04
lkw:k大你不要自己猜,你猜的都對,我猜的都錯?真可笑 10/23 14:05
kaikai1112:"沒有回應" 很有可能只是一種托辭 你不懂ㄚ 10/23 14:05
lkw:代理人還說"沒有回應,事務所這邊也沒辦法處理" 10/23 14:05
kaikai1112:問題在於 我不是猜 而是我們事務所以前是這樣做 10/23 14:06
hsuhuche:所謂沒有回應這部份,其實是一種托辭.就是官方語言. 10/23 14:06
hsuhuche:我想我還是回個小文好了. 10/23 14:07
kaikai1112:比起你一整天在那裡 "假設" "如果" 到底是誰比較有理 10/23 14:07
kaikai1112:H 大 我回兩篇了 有人就是不想看 別浪費時間了 10/23 14:08
chenxfu:k大不要最嘴炮了 整個版就你的炮最響 10/28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