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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iglauhk (我的志願 ~當壞人)》之銘言: : 有ABC 三案 : A請國際優先權 C案為A.B 案之改良技術 以B請國內優先權 : A台灣 → B 美國 → C 美國 : 1/1日 6/6 ?? : 申請日 : 問題 : : 1.C 可否基於B 請美國之國內優先權? 其申請日是按1/1 還是 6/6 : 2.如果B取消主張A的國際優先權 C再而基於B申請國內優先權 : 其優先權日為..6/6? 1/1? 小弟試著以目前工作所得的概念回答看看    問題二 從程序面來看 若是你想主張B案為優先權的話  應該是沒有問題(實際情況我不清楚) 而優先權日也會是6/6日  不過這個問題中有個問題在於 優先權制度是作為保護發明新穎性的一個手段  用比較晚的優先權來當作新穎性判斷時點 似乎不太合常理  若真的這樣做了之後 這件專利就會喪失新穎性(1.1已公開)  有錯請指正        -- 找一個懂妳的人,也期許自己做一個懂別人的人 > 聰明的人喜歡猜心 雖然每次都猜對了,卻失去了自己的心 > 傻氣的人喜歡給心 雖然每次都被笑了,卻得到了別人的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31.60
escaflone:1/1在台只是申請,未必是公開哦@"@||| 01/28 23:38
yamolinya:只差六個月 應該不會公開 應不會是適格的前案 01/28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