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我的志願 ~當壞人)
看板Patent
標題Re: [討論] 專利師考題練習
時間Mon Feb 25 11:41:31 2008
※ 引述《yaudeh (我在竹北用3.5G上網)》之銘言:
: 小弟自己設計的問題,
: 答案將在1個星期之後,於小弟的BLOG中公佈
: http://tinyurl.com/2atd5x
: =========分隔線============================
: 某甲申請專利,18個月之後早期公開,某甲已申請實質審查,但未獲證。
: 公開後,某乙發現自己的產品落入甲該公開專利之權利範圍內,
: 但乙也發現,該專利的申請內容,早就出現在十多年前,日本的一篇專利中。
: 1.問某乙應循哪一種程序保障其權利?
: 2.如某甲已經寄出禁告信通知某乙,某乙的救濟方式有何不同?
= =+
罒
前輩請指教.
1.可依第專利法 六十七 條
對其提出其無法滿足專利法二十二條之規定予以舉發
以撤消其專利
2. 警告信用於証明B係知悉發明係受專利所保護
屬賠償部份 不影響侵權與否之判斷
以上為瞎Buy 請前輩指導
依我們老闆的做法 應該是先跟B接一個舉發檢索案 錢先進口袋
再看結果 如果有信心可以撤的話 就無視他的專利 先做. 等被告了
再拿一個類似但不一樣的專利試試對方 看看能不能拿到免費/極低的授權費
不行的話 就先舉發. 看是要先上法庭 還是先簽授權合約
在附件中加..如專利被撤銷 則專利權人需全額歸還授權金..[OS:可怕的老狐狸(抖)]
上法庭 三審前不能向對方要律師費 故後者比較推薦
結果還是不侵權 阿門~
BTW 可以在我老闆這隻老狐狸下和一堆小狐狸中工作 真的很幸福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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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人不會因為沒受教育而變笨,
笨人亦不會因受教育而變聰明。
豪語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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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8.116.155
※ 編輯: piglauhk 來自: 220.128.116.155 (02/25 11:45)
→ escaflone:1是錯的,還沒獲准哪來的舉發。 02/25 12:49
→ escaflone:不過原PO還欠版友圖,所以說不定我是唬弄的也不一定XD 02/25 12:49
→ piglauhk: 講圖傷感情 哇 今天天氣真好 02/25 12:50
→ piglauhk:e大 = =+ 要是還沒準 b是要如何告人..XD 02/25 14:02
→ escaflone:之前講過的專利法第40條。是說問題也很多就是了XD 02/25 14:11
→ piglauhk:口誤 我意思是 要是A還沒拿到証書 是要如何告B.= =+ 02/25 14:17
→ piglauhk:故以上提到的舉發一事是指領証後的事 (勝!)~( ̄▽ ̄#)~ 02/25 14:18
推 escaflone:獲准前先行寄發敬告函主要是用來舉證對造的故意侵權 02/25 15:14
→ escaflone:按到推,等等噓回來╮(╯▽╰)╭ 02/25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