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sica:冠群的確是一間好的事務所,但是對於新人training的方式 05/16 11:30
→ pasica:我並不認為新進理工人,開始就給新案有什麼不好。 05/16 11:31
→ pasica:要看制度怎麼安排,新人一開始接OA,等於都是帶的人主導 05/16 11:32
→ pasica:不僅帶的人累,而且我不認為對於沒有任何專利經驗的人 05/16 11:33
→ pasica:一開始就給他OA的訓練,會讓他對於法規很快上手~(可能是手 05/16 11:34
→ pasica:忙腳亂的可能性大點。 05/16 11:35
→ pasica:至於新案,新人一開始針對技術部份做撰寫比較容易進入狀況 05/16 11:35
→ pasica:致於寫新案應當注意到的非技術性的撰寫問題應當由核稿人確 05/16 11:36
→ pasica:認、教導。這樣比較學的到東西吧(個人看法) 05/16 11:37
→ coexistence:不過我覺得新人有OA訓練會比純接新案要好 05/16 11:51
→ coexistence:新人的OA一開始只接簡單的102 103而已 05/16 11:52
→ coexistence:了解102 103 會對專利的邏輯思考有幫助 05/16 11:52
→ coexistence:因為讀理工的人一開始看到OA會覺得不適應 05/16 11:53
→ coexistence:例如明明不太相關的技術 為何可以揭露申請範圍 05/16 11:54
→ coexistence:跟我幾個同期進入其他事務所的朋友聊天 05/16 11:58
→ coexistence:我覺得我對專利實務了解的比他們完整許多 05/16 11:59
→ coexistence:所以我才會在文章裡強調冠群的訓練方式 05/16 12:00
→ coexistence:當然 我只待過冠群 所以這是我的主觀想法囉 哈哈 05/16 12:07
推 areco:我是覺得要先學好寫說明書,答辯才能對到焦點;不過殊途同歸^^ 05/16 13:16
推 yg2:我想的也跟樓上一樣 05/16 15:34
→ nowkyman:魚丸還在ㄇㄟ? 05/16 19:09
推 AgentLee:魚丸是指何小姐嗎? 05/16 22:16
→ nowkyman:好像不方便講全名! 不過就是何小姐! 05/16 22:31
→ blueson:或許每間事務所的訓練方式不同,不過不太認同先接OA 05/16 22:53
→ forcomet:看來我跟大家不一樣~我蠻認同先接OA(但也別太早~至少可以 05/17 00:13
→ forcomet:寫一份像樣的說明書之後) 其實個人在寫答辯時,說明書撰稿 05/17 00:14
→ forcomet:者是不是有受過OA洗禮還蠻容易分辨出來的 05/17 00:18
→ JSL3719:沒寫過OA的工程師,碰到前輩對說明書的指正往往會沒感覺 05/17 04:22
推 concen:pay好,氣氛和樂,主管人很好,訓練我就不知道怎麼去比了 05/23 21:50
→ concen:還有很好請假@@..是離開了還是會想念的地方耶.... 05/23 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