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aikai1112:不會 專利不是科學研究 著重應用性 06/14 11:34
→ kaikai1112:只要 知其然 不一定要知其所以然~~~~~~~~~ 06/14 11:34
→ kaikai1112:除非 對於原理的誤解 會影響到原本請求之範圍 06/14 11:35
→ kaikai1112:也就是對已知的現像的 合理延伸擴大的範圍 06/14 11:36
→ kaikai1112:不然 只要該發明仍可以達成 原本所聲明與請求的效果 06/14 11:38
→ kaikai1112:基本上不會對專利性造成影響~~~~~~ 06/14 11:38
→ ordonez:某本權威書籍建議避免寫原理的原因就是,你永遠不能百分之 06/14 12:37
→ ordonez:百確定你所認知的原理是正確無誤的。因此,你只要專心寫如 06/14 12:38
→ ordonez:製造與使用即可。另,把原理寫進claim裡更是大忌。至於在 06/14 12:39
→ ordonez:說明書裡寫會不會造成不利的影響得視具體狀況而定,但有風 06/14 12:39
→ ordonez:險就是了。 06/14 12:40
推 jachan:如果不知原理,通常無法以最少元件來架構CLAIM,所以 06/16 08:52
→ jachan:就會容易被迴避,但只要依據其描述,可以重現其專利, 06/16 09:03
→ jachan:該專利就具產業利用性, 06/16 09:04
→ jachan:以這件而言,知道真正原理的人,可將氧化鐵碎片當作催化劑 06/16 09:06
→ jachan:申請起來當作自己的專利。 06/16 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