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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覺得可以先申請發明,並且不馬上申請審質 Claim寫的不好,以後有錢還可以再慢慢改。 但重點是要拿到申請時間的證明, 之後再去找創投談, 若有創投覺得OK, 之後的申請費用、行銷費用就由創投買單。 若沒有任何創投覺得有價值, 那之前的申請費用就當失敗的投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05.232 ※ 編輯: yaudeh 來自: 118.160.105.232 (07/24 20:09)
eedavid:我推 :) 07/24 23:07
shaoan:good idea, but申請中的專利 他們吃這套嗎? 07/24 23:56
shaoan:另外 如果我請人申請發明 後來轉新型 作業辦法是重來? 07/24 23:58
shaoan:那費用也是重算嗎? 還是其實內文可一體兩用? 07/24 23:59
ordonez:查一下「改請」,會有你要的答案。 07/25 09:46
rockyue:有價值就吃這套 07/25 14:01
shaoan:謝謝 07/25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