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owyou1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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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閒聊] 核駁審定通知書的怪現象
時間Tue Sep 16 17:09:10 2008
最近手上接到一件台灣案的核駁審定通知書
審定主文是本案不予專利
並列出其中第X項到第Y項不具進步性的理由
(有幾項沒有列出來)
接著 在通知書內文中就出現了
"本案除上述請求項外,其餘請求項暫無不准專利之事由" (囧~~~~~~)
之前處理這種狀況都不是在審定通知裡面
處理起來比較方便
現在遇到這種的也只能先提再審再說
然後一邊想著下一次再收到的意見書會不會又有新證據出現......
誰來告訴我這些台灣審查委員到底在想什麼
這樣做到底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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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229.243.98
推 piglauhk:是在暗示你放棄/限縮一定的項目就予以通過(職效點數手入) 09/16 17:26
→ showyou1982:可是他為什麼要發審定通知書而不是意見通知書 09/16 17:46
推 JSL3719:感覺是偷懶想規避逐項審查規定 09/16 18:55
推 piglauhk:j大以前有當過審查員 他應該很清楚同事的心態吧 XD 09/16 19:55
→ JSL3719:樓上說我嗎?當過的是我老闆....Orz.... 09/17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