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ku (雲破月來花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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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建議] [政治] 台灣跟大陸應相互承認優先權...
時間Wed Nov 19 16:56:29 2008
看了都快感動的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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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互承認專利 大陸官員來台討論
【記者朱婉寧 台北報導】 2008/11/19
兩岸氣氛趨于良好,昨日智慧財產局舉辦「2008兩岸專利論壇」,大陸來台官員高達九
名,且由大陸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李玉光領軍,是歷年專利相關官員來台人數最多、層
級最高的一次。雙方將討論兩岸互相承認專利、優先權。
「2008兩岸專利論壇」昨天開幕,台灣、大陸雙方的智慧財產官員及學者專家進行兩天面
對面的論壇,同時討論雙方可能合作方式。
我國的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表示,此次我方預計提出三項議題,包括:專利審查結果相
互認証、優先權相互承認、台灣公民可至大陸參加代理人資格考試及取得職業認証。將與
對方討論合作可能。
李玉光則表示,兩岸從昨天才正式開始務實推動專利交流與合作。
這次來x預計先從事務性工作著手,包括建立兩岸知識產權行政部門的連系業務、建立雙
方的互信及工作關系;進行文獻交換、業務探討等交流;向台灣智財局取經,了解如何提
高審查員的質量;以及兩岸合作加強民眾對智財權的意識等。
李玉光說,未來兩岸也可以先互派信息審查代表。
參與論壇的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林秋琴則表示,台灣廠商去年支出25億多美元的智慧
財產權利金,其中主要就是專利權利金的給付,如今年至10月底止,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受理的30件專利侵權調查案,台灣就佔了8件;另外,今年8月還發生了德國柏林舉行的消
費電子展,台商遭德國警察搜索,還被控侵權,都看出台灣為了生產產品的智財權問題付
出了相當大的代價。大陸也面對類似問題。
林秋琴指出,若兩岸可在知識產權領域上合作,如合作研發科技產品、自立規格,藉由台
灣的技術及大陸的龐大市場,兩岸可以擺脫歐美某些規格專利的控制,減少被西方專利權
人不當剝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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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8.209.81.9
推 piglauhk:要是通過了 以後初始成本可低一半囉 11/19 17:03
推 forcomet:應該會被拿出來吵是國內優先權還是國際優先權:P 11/19 17:50
→ pasica:其實大陸台灣兩地承認優先權與否效益沒有想像中的大, 11/19 21:29
→ pasica:因為語言的問題,當台灣案完成後,除了規範用字外,幾乎等 11/19 21:29
→ pasica:於完成九成的大陸案~~所以實務上台灣與大陸的申請案 11/19 21:30
→ pasica:的申請人差不到幾天。要同一天也行。 11/19 21:31
→ pasica:只是差在制度完整性的問題跟政治問題。 11/19 21:31
→ pasica:至於大陸的國內優先權是專利法明定,不可能適用於台灣 11/19 21:32
→ pasica:總不能申請大陸案時候,跟大陸提國內優先權,然後視為台灣 11/19 21:33
→ pasica:案以撤回。 11/19 21:34
→ windfaller:請問先申請香港專利再在大陸主張優先權是國內或國際或? 11/20 09:39
→ JSL3719:港澳優先權是用特別法規定 11/20 10:18
→ WHOMAU:今天新聞已經登了.談判層級過低.無法決定優先權和考照的事 11/20 22:23
→ mobilefox: 不解.... 不討論這兩事 還有其他事情需要開會嗎? 11/21 16:21
→ JSL3719:咳咳....讓大家有個場合換名片是很重要的..... 11/21 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