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audeh:辭職自己當老闆 12/02 04:55
→ yaudeh:花自己的錢作研發,就可以自己當專利權人了 12/02 04:58
→ escTW:說穿了 就是貪得無厭 12/02 05:39
推 colinh:除非你和公司簽約規定專利權歸你 12/02 06:10
→ colinh:但是這樣可能公司也不會替你付各國申請/維持費用 12/02 06:10
推 kaikai1112:你要不要先把 公司薪水 和運用資源吐出來 再來問 12/02 08:03
推 pasica:(1)公司契約中同意給你(2)想辦法證明並非職務上發明 12/02 09:25
推 shoulder:... 領公司的薪水 花上班的時間 用公司的東西做的研發… 12/02 10:07
→ shoulder:就變成奴隸? 有點怪怪的邏輯… 12/02 10:07
推 piglauhk:回原PO 發明人還是有著名權阿 12/02 10:51
→ piglauhk:更可憐的應該是 碩班生 自己找title 自己找方法 自己研發 12/02 10:52
→ piglauhk:結果論文/專利要掛 教授的名字 還要付學費 這才叫奴隸 XD 12/02 10:53
推 lkw:推樓上,那真的是奴隸啊 12/02 10:57
→ lkw:很多論文,老闆還要掛第一作者,博班學長掛第二作者,自己只能 12/02 10:58
→ lkw:排第三,真的很悲情 12/02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