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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有的科技怕申請專利會將機密公開出去 所以反而不敢申請專利 但不申請專利,萬一被員工帶出去給其他人 到時公司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72.51
kaigami:營業祕密法... 01/01 10:41
kaigami:證明該員工所帶出資訊確實為其在職所得, 簡單來說就是這樣 01/01 10:42
yaudeh:發營業秘密獎金給員工,獎勵兼存證 01/01 19:24
lkw:到時侯在來申請也行,舉証非出於申請人本意而洩漏,仍俱新穎性 01/01 21:24
VanDeLord:要求相關人員簽NDA(Non-Disclosure Agreement),對該營業 01/01 23:15
VanDeLord:秘密內容專人專務進行控管~ 01/01 23:16
koenig:營業祕密~~~但通常獎金較少 01/02 08:55
lkw:營業秘密管理的部份,有沒有in house可以分享一下 01/03 02:58
VanDeLord:有的營業密秘,連IP都不一定知道的很清楚,除非法務契約 01/03 10:40
VanDeLord: ↑秘密(O) 01/03 10:41
VanDeLord:營業秘密管理依照智產管理作業規定而由該責任單位透過契 01/03 10:44
VanDeLord:約,並由該單位權則主管指派專人管理。 01/03 10:45
VanDeLord:每家智產管理作業規定不一定相同,我想差異應該不會太大 01/03 10:46
eedavid:若未簽訂營秘契約,公司可否主張專利法第七條不適格申請 01/03 14:47
eedavid:人?不知道站上大大有無相關經驗? 01/03 14:48
lkw:有僱佣契約就可以當做職務發明了,如要主張非職務,舉証責任在 01/03 21:22
lkw:發明人 01/03 21:22
solomn:謝啦^^ 05/20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