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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註冊一個名稱,是把兩個現有品牌合併 類似:iAcer、eeeD-Link 請問這樣是否違法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5.80.174
car:商標易混淆, 除非能得到原商標權人同意 :Q 02/08 18:31
piglauhk:一.申請商標不違法 二.商標為申請制 不一定會準 02/08 20:19
piglauhk:三.用了 iAcer 如果他念法是 i-sir 其實會不會混淆很難 02/08 20:21
piglauhk:說 只是著名商標審得比較緊..不好申請 02/08 20:21
myflash:我擔心的是以後會不會有問題呀~ 02/09 10:09
piglauhk:car:商標易混淆, 除非能得到原商標權人同意 ← (同意) 02/09 10:22
Shiva13:實際審查應該很容易聯想這種做法有意模仿著名商標吧 02/09 14:19
piglauhk:EEELINK 可以考慮看看 XD 02/09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