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ar:商標易混淆, 除非能得到原商標權人同意 :Q 02/08 18:31
推 piglauhk:一.申請商標不違法 二.商標為申請制 不一定會準 02/08 20:19
→ piglauhk:三.用了 iAcer 如果他念法是 i-sir 其實會不會混淆很難 02/08 20:21
→ piglauhk:說 只是著名商標審得比較緊..不好申請 02/08 20:21
→ myflash:我擔心的是以後會不會有問題呀~ 02/09 10:09
推 piglauhk:car:商標易混淆, 除非能得到原商標權人同意 ← (同意) 02/09 10:22
推 Shiva13:實際審查應該很容易聯想這種做法有意模仿著名商標吧 02/09 14:19
推 piglauhk:EEELINK 可以考慮看看 XD 02/09 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