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olinh:說明書應無法修改 但答辯時可提出來回應審查委員的答辯 02/15 00:20
→ colinh:不過這樣也會導致將來行使專利時依據答辯去限縮claim 02/15 00:20
→ forman:請代理人去interview審查委員比較快。 02/15 09:37
→ forman:不然自己比對系爭案、引證案、審查理由是否合理 02/15 09:38
→ concen:你真是個少見的認真的發明人呀!!!如果你真地認為很不同, 02/16 22:26
→ concen:試著再去表達和溝通...理論上板上的回覆你的專利工程師應該 02/16 22:26
→ concen:若你有疑問也要解釋的. 02/16 22:28
→ addbear22:沒那麼認真,只是不服氣而已,不過經過版上高手指導過後 02/17 00:03
→ addbear22:真覺得那時的申請案有點土法練鋼,或像是在寫論文 02/17 00:05
→ forcomet:沒什麼服不服氣 申請專利就是要照著規定走 照著規定去反 02/17 00:28
→ forcomet:擊審查委員的核駁理由 只是生氣說兩者不一樣為什麼要核 02/17 00:28
→ forcomet:駁我 這倒是沒什麼用途 答辯三個重點: 差異 差異 差異 02/17 00:30
→ forcomet:要知道 要有百分之一百一樣的引證案是不容易的 多少都會 02/17 00:30
→ forcomet:有差異 而這差異就是你答辯的著力點, 以US 103來說,答 02/17 00:32
→ forcomet:辯重點也是再差異 所以 與其生氣 不如好好的把差異點提 02/17 00:32
→ forcomet:供給專利工程師讓他幫你處理 這才是最好的解決之道 02/17 00:33
→ forcomet:另外 如果patent寫的像論文或拿論文來複製貼上,個人覺得 02/17 00:34
→ forcomet:是非常麻煩的一件事 很容易就陷入自己多寫的泥沼中 02/17 00:37
→ JSL3719:用103而非102,就代表審查委員承認有差異,但是這個差異 02/17 00:37
→ JSL3719:不夠大,不足以構成可專利的要求。 02/17 00:38
→ JSL3719:所要做的是修改Claim加大差異,或是提出答辯把差異放大 02/17 00:39
→ forcomet:其實大多數的103都是存在著夠大的差異 審查委員通常只注 02/17 00:39
→ forcomet:意元件的比對 對於元件的連結關係 控制關係 或是信號差異 02/17 00:40
→ forcomet:上就不會比對的那麼仔細 02/17 00:40
→ JSL3719:f兄所提就是透過答辯放大差異的方向 02/17 00:43
→ forcomet:說大多似乎有點武斷 嚴格上來說大概是64波 02/17 00:43
→ forcomet:我的習慣就是從差異著手 只要不要亂解讀引證案 不要太多 02/17 00:44
→ JSL3719:重點還是重新讀OA,確認每一個元件/關係是否都有在引證案 02/17 00:44
→ JSL3719:找到 02/17 00:45
→ forcomet:廢話 這樣是最不容易有禁反言問題 偏偏現在越來越多喜歡 02/17 00:45
→ JSL3719:常見的就是元件對應到,但連結關係卻完全不同 02/17 00:45
→ forcomet:講沒有辦法結合 或是沒有結合動機 真的是很難做 02/17 00:45
→ forcomet:大部分時候連結與控制關係是有差異在的 這時候就要從引 02/17 00:46
→ forcomet:証案去看 是否有這樣的控制關係 解讀引證案也是很重要的 02/17 00:47
→ forcomet:很多人都習慣從自己的角度解讀引證案 不過我偏好找尋審查 02/17 00:48
→ forcomet:委員的角度去解讀引證案 這樣才不會變成雞同鴨講 02/17 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