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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系統廠, 怎麼PE 一直將我們的提案駁回, 例如 用 這個東西市面上已經商品化了,給我一個產品網路圖片而已 (失去新穎性 ) => 這我承認,所以我提案主要為此商品作動之機構方式。 我覺得將裡面作動機構做更改, 畫了三種不同的方式。 可是一一都已說這是顯而易見的機構方法! 很容易想到的方式 !? 不予申請, 什麼叫做顯而易見? 什麼叫做很容易想到? 看到解答,才說這個簡單,我也會解?! 是不是PE 應該將此三種機構方式去搜尋該商品化的專利書,再一一審視範圍 我的機構是不是無牴觸甚至作動方式更佳,更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23.22
areco:機構案好歹可申請中台的新型案,用進步性打槍官威太大了吧 03/17 23:41
Ruyan:樓上,謝謝。我看著廖和信大大的書 想明天要怎麼跟PE談... 03/18 00:06
forman:新穎性也有上下位概念之分,進步性通常比較主觀判斷 03/18 00:16
forman:上位概念之新穎性不影響下位概念之新穎性 03/18 00:17
forman:機構元件越多,機構越複雜,應該還是有可專利性,範圍較小 03/18 00:18
Ruyan:forman 哇機構件越複雜越有機會申請到? 新型喔? 03/18 00:21
eedavid:元件越多不代表越複雜 權力範圍若寫太小 即使申請到了 03/18 00:38
eedavid:卻因為權利太小而無法主張 除了防衛 沒有意義 03/18 00:39
hsuhuche:你現在度爛他,等到你接到OA時就會感謝他了. 03/18 00:50
hsuhuche:PE管的嚴很正常.發明獎金是你在領,答辯傷腦筋的是他. 03/18 00:56
hsuhuche:如果是某些公司,被核駁後放棄案子IHPE還要寫報告. 03/18 00:57
hsuhuche:PE在不願放棄的情況下就天天盧發明人,這樣會比較好? 03/18 00:58
lkw:不同意一樓,只為了幫rd衝績效申請新型,而不管這個專利有沒有 03/18 10:24
lkw:價值,這PE該打屁股 03/18 10:25
lkw:專利本來就是為了拿來用,如ee大所說,如果無法主張的專利 03/18 10:25
lkw:申請也只是浪費錢而已 03/18 10:26
Ruyan:可是就丟個市面上產品照片就駁回? 是不是應該要找該patent 03/18 13:20
eedavid:不一定找出專利,市面上的產品照片就已造成新穎性的問題 03/18 13:34
eedavid:只不過大多的產品照片無法揭露出技術特徵 03/18 13:35
eedavid:所以沒辦法判斷出是否與自己的技術相同或類似(進步性疑慮) 03/18 13:35
hsuhuche:公開的事物並不限於專利,報導,期刊論文,甚至產品都算. 03/18 13:59
Ruyan:所以進步性的疑慮,應該是PE要去澄清解釋?還是用不符新穎性 03/18 14:07
Ruyan:打槍呢?!, 或是我可用什麼方式為我機構方式做抗辯? 03/18 14:07
hsuhuche:新穎性都過不了的話 根本不用考慮進步性. 03/18 14:08
hsuhuche:建議用跟你最接近的前案作related art,比較你跟該案的差 03/18 14:09
hsuhuche:異.(上述為新穎性) 接著就像y兄講的,說明這些差異並非 03/18 14:09
hsuhuche:由前案可輕易思及並完成,這是進步性. 03/18 14:10
hsuhuche:IHPE在內審時扮演的角色就是審查委員,他工作的性質就是 03/18 14:11
hsuhuche:避免浮濫的專利申請.這件案子的進步性是發明人的責任, 03/18 14:12
hsuhuche:inventor的部份掛的是你而不是IHPE. 03/18 14:12
Ruyan: 謝謝 hsuhuche 大 我馬賽克回去 ※ 編輯: Ruyan 來自: 218.32.0.7 (03/18 14:19)
VanDeLord:在下的公司前置作業就"落落~~長",很麻煩,畢竟老美比較謹 03/18 23:04
VanDeLord:慎。前置作業一件案子弄下,通常三個月~半年跑不掉 =.= 03/18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