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rsonplus:您專利範圍的規劃 出了很大的問題 2133的推文指的就是種 06/22 09:15
→ orsonplus:鑑定報告如果很難看 賣相...應該會不好吧 06/22 09:27
→ orsonplus:如果 不委託事務所處理 要自己弄 建議您的專利範圍 06/22 09:30
→ orsonplus:您最好先研究一下 專利範圍的寫法 跟你要的範圍是什麼 06/22 09:32
→ orsonplus:否則 可能到時候主項範圍太大 報告落在沒新穎性 06/22 09:34
→ wahaha99:...唉唉 一個頭兩個大 即使要找事務所也不知從何找起 06/22 10:28
推 piglauhk:找配合的工程師寫就好 省錢省事 06/22 12:47
推 piglauhk:建議原po看一下 "你可以賺1000萬的簡單點子"一書 看完再 06/22 14:02
→ piglauhk:行企劃不晚 06/22 14:03
推 SGod:你第3項可以寫「如請求項第1或2項所述之裝置」 06/22 21:15
→ SGod:第4、5項的寫法可以,但第5項的寫法只能用來抓侵權,無法讓 06/22 21:19
→ SGod:請求項由不具進步性變成具進步性 06/22 21:19
→ SGod:還有,發明和新型對於進步性的審查標準,理論上是相同的.. 06/22 21:21
→ SGod:只是現在去申請發明大概要等五六年,怕你等不及 XD 06/22 21:24
推 piglauhk: =口= 現在台灣案量有那麼多嗎. 前陣子不才停招審查官 06/22 22:50
推 orsonplus:去查一下最近的案子 申請日跟公告日就知道了 5年太扯 06/22 23:57
→ orsonplus:應該是 某些案件吧 不是所有的案子 06/22 23:58
→ JSL3719:piglauhk沒看新聞喔,人事行政局跟IPO吵很兇,IPO原則上 06/23 09:13
→ JSL3719:還是想多招募審查人員 06/23 09:13
推 lkw:積案如山,目前的審查人員結案數量,比每年新申請案數量少 06/23 11:35
→ lkw:也就是積案愈來愈多,所以需要大量的審查官人力 06/23 11:36
→ SGod:現在公告的是94~95年的申請案 我講的是98年的申請案.. 06/23 12:11
→ SGod:現在去申請,得先等前面近15萬件積案清完,大約要6年 06/23 12:13
推 orsonplus:那還不趁亂申請 哈哈 XD 06/23 12:19
→ JSL3719:6年這個數字似乎IPO前陣子自己也說過,然後繼續跟人事行政 06/23 12:46
→ JSL3719:局對罵中 06/23 12:47
→ orsonplus:=_= 那TIPO應該可以搞個 一人一信救專利的活動 06/23 12:55
→ wahaha99:感謝各位的解答 @@ 06/24 05:26
推 yaudeh:說實話,人事行政局的立場也不無道理,TIPO只想到加人 06/24 06:27
→ yaudeh:TIPO卻不思改善流程,感覺上不是一個負責任的作法 06/24 06:29
→ yaudeh:只是把人事行政局當卸責避雷針… 06/24 06:30
推 lkw:樓上的推文我可以噓嗎??你對tipo很熟? 06/24 09:13
→ lkw:每個月開的專利會報是在開假的 06/24 09:14
→ JSL3719:也是路邊消息,每個目前新申請案分配到的時間遠少於一天 06/24 09:14
→ lkw:你收到的oa內容格式跟兩年前差了多少,你要拿出來比一比嗎? 06/24 09:15
推 lkw:火大,再來罵,流程簡化的事,tipo一直都在做,但公務機關有其 06/24 11:28
→ lkw:必要需要做的事,那些永遠省不了,不照這些程序來,出了問題誰 06/24 11:28
→ lkw:負責,光oa表單的合併簡化就改了不少,你真的都沒在看 06/24 11:29
→ lkw:你再去算算每年多少新案,多少oa,多少再審舉發訴願 06/24 11:30
→ lkw:再去算算有多少審查官,一個人一天能做多少事是固定的 06/24 11:30
→ lkw:人家us一個月審幾件,tipo一個月審幾件,審查官的權力又差多了 06/24 11:31
→ lkw:等你都了解了,再來幹譙tipo 06/24 11:32
→ lkw:以tipo的業務量,人數x3都不為過,又要品質又要快又要省錢 06/24 11:33
推 lkw:這標準也太苛 06/24 11:42
推 VanDeLord:TIPO至少要兩千人以上,以台灣中小企業數量來看。 06/24 12:06
→ VanDeLord:USPTO在過一兩年就破萬了,SIPO也好幾千,經濟部不知道 06/24 12:08
→ VanDeLord:在幹什麼。 06/24 12:08
推 orsonplus:人事行政局很可能以為專利審查的工作 跟監理處驗車一樣 06/24 12:09
→ orsonplus:按個幾下喇叭 踩幾下剎車油門 看看大燈 沒問題就蓋章了 06/24 12:10
推 ppore:我之前看過一個統計有關TW、US、JP的審查官/年申請量的比 06/24 12:32
→ ppore:看完就覺得不久後不是智財局爆炸就是申請人爆炸 06/24 12:34
→ ppore:每過一年,積案數量應該都會瘋狂成長,隔年積案更多 06/24 12:34
推 hsuhuche:在這邊要請人事行政局高抬貴手,讓審查員人數增加. 06/24 12:35
推 VanDeLord:我看還是找立委轟一下比較快。 06/24 12:46
→ VanDeLord:透過民意反映需求。 專利的發展不能等! 06/24 12:48
→ SGod:五年後 發明專利要審超過10年 大概就沒人要申請發明了.. 06/24 19:10
→ SGod:傳聞人事行政局還問:怎麼不讓商標審查官來幫忙審專利 06/24 19:11
推 yaudeh:小弟只是覺得兩千多萬人口的國家,沒必要和上億人口的國家 06/25 06:45
→ yaudeh:玩同樣的專利制度 06/25 06:45
推 yaudeh:而便宜的專利制度,對人民不見得有而,只是讓專利廉價化… 06/25 06:46
推 lkw:用人口來比????用專利案件量來比應該比較準吧??? 06/25 11:46
→ lkw:照你人口比,那印度應該要好幾萬的審查官嘍 06/25 11:47
推 orsonplus:對岸早就在狂推國家知識產權戰略了 人家當戰爭在打 06/25 12:29
→ orsonplus:我們當公務員上下班在打卡.... 06/25 12:30
→ orsonplus:不是說 我們都沒推 而是發展的方式太學術性了 06/25 12:31
→ SGod:怎麼會拿人口來比..= =? 06/25 18:38
→ SGod:奈及利亞人口比日本還多 要不要成立一個更大的專利局? 06/25 18:48
推 VanDeLord:真正有價值的東西是在專利後面的東西,連審查前段作業都 06/25 19:24
→ VanDeLord:拓展不開,更遑論後面的發展。 06/25 19:25
→ VanDeLord:天佑吾土! >"< 06/25 19:25
推 forcomet:有這麼嚴重嗎? 06/25 21:08
推 orsonplus:後勁會很強 06/25 21:27
推 VanDeLord:好比你看到人家都在玩汽車玩飛機,我們還在把自行車當寶 06/26 00:29
→ VanDeLord:那種危機感太強烈了,再看到其他人已經積極在動作,自己 06/26 00:30
→ VanDeLord:人還在慢吞吞爭東吵西,感覺很慘。=.,== 06/26 00:31
推 VanDeLord:↑以上是由專利技術的角度來看 06/26 00:34
推 forcomet:從技術的角度來看 那跟審查有什麼關係?台灣廠商有認真在 06/26 07:50
→ forcomet:專利的enforce上嗎?非常非常懷疑 06/26 07:51
推 VanDeLord:有絕對→無限大的關係。 06/26 12:49
→ VanDeLord:嚴重阻礙產業發展與競爭活動! 06/26 12:50
推 colinh:市場夠大 後面的東西自然就會有力量去推動 06/26 21:49
→ colinh:不然硬去推動也很可能只是揠苗助長 06/26 21:50
→ colinh:對於增加審查官的部份我是贊成 只是審查的水準也要相對提升 06/26 21:51
推 colinh:講白點 敝公司最近碰到至少兩個審查委員壓案子 06/26 23:01
→ colinh:壓到同篇專利美國案OA出來為止 審查意見竟然是直接就說: 06/26 23:02
→ colinh:美國案有這幾件引證,台灣案要跟美國案做同樣的修改才給過 06/26 23:03
推 forcomet:樓上別大驚小怪~這沒什麼~tw抄us cn抄us us抄cn ep抄us 06/26 23:10
→ forcomet:這早見怪不怪 不是針對你們在壓案而已 不要大驚小怪 06/26 23:10
→ forcomet:如果是以"專利審查速度緩慢 拖慢專利核準時間 所以影響產 06/26 23:12
→ forcomet:業競爭與商業活動,那我部分同意 不過在tw有多少專利訴訟? 06/26 23:13
→ forcomet:審查是審查 產業發展是產業發展 一碼歸一碼~ 06/26 23:16
推 lkw:同意f大觀點,但us的專利制度已經發展很久了,ep目前也很少訴 06/27 01:12
→ lkw:訟,加上美國因為發展的早,大家都把us當作主戰場,這樣的群聚 06/27 01:13
→ lkw:效應會讓其他國家興訟的件數減少(案子在us打就好了) 06/27 01:14
→ lkw:而且us的賠償金都偏高,我要告人也會選us 06/27 01:14
→ lkw:不過cn最近有幾件判例賠償金滿高的,cn急起直追是確定的,但能 06/27 01:15
→ lkw:不能與us抗衡,還要一段時間觀查 06/27 01:15
推 VanDeLord:看起來大家對 tw 在專利監控上挺有信心。 06/27 08:29
→ VanDeLord: ↑tipo 06/27 08:29
推 orsonplus:專利價值有時候並非產生在訴訟 tw的產業生態很多都在打 06/27 08:54
→ orsonplus:合作戰 台灣產業很會談生意橋事情 也不喜歡斷人後路 06/27 08:55
→ orsonplus:更不喜歡生意上涉訟 專利背後的價值只來自於訴訟嗎? 06/27 08:56
→ orsonplus:很多以戰逼合的過程 在警告過程 或談判過程就搓掉 06/27 08:59
→ orsonplus:甚至擺明知道對方的專利權咬不到我 但是還是願意合作 06/27 09:00
→ orsonplus:而有些明知咬的死對方的專利權人 在評估市場後 也願意以 06/27 09:03
→ orsonplus:很優惠的方式 授權給對方 原因在於交給對方處理成本較低 06/27 09:04
→ orsonplus:自己跑去主攻國外市場 甚至跟對方進貨...等等... 06/27 09:05
→ orsonplus:不只一次碰到客戶官司打到一半去求簽 簽上講到莫涉訟 06/27 09:07
→ orsonplus:就搓掉的... 以上...為台灣某些產業生態的特色 06/27 09:08
→ orsonplus:我覺得審查跟產業發展在某些角度是兩碼事 06/27 09:13
→ orsonplus:但是 你如果是專利權人 你的案子請出去 5年後才下來 06/27 09:14
→ orsonplus:還請幹嘛? 產業的發展就會回到 當年專利不重要的年代 06/27 09:18
推 forcomet:NONONO~我對tipo的專利審查水準並無信心 只是就事論事 06/27 20:26
→ forcomet:orsonplus講的就是目前台灣廠商的做法,but!你講的那些有 06/27 20:27
→ forcomet:哪些廠商是拿著tw專利再跟別人談呢?我知道的都是在看us 06/27 20:27
→ forcomet:我不常聽到拿tw的來說嘴 06/27 20:28
→ forcomet:不過可能是我孤陋寡聞~~我不清楚~不過cn的裁判看看就好 06/27 20:29
→ forcomet:賠償金高是一回事~跟專利制度好壞?非相關 06/27 20:30
推 VanDeLord:越說越複雜,回歸專利制度基本精神會比較清楚些,在實務 06/29 12:45
→ VanDeLord:上,審查專利這一塊與大眾利益不是息息相關嗎? 訴訟是一 06/29 12:47
→ VanDeLord:塊比較需要透過市場機制配合法規長期交融才能養成,如us 06/29 12:48
→ VanDeLord:市場機制難道不會受到專利審核的影響嗎? 如US 06/29 12:48
→ VanDeLord:最後才是靠專利訴訟依法來define審核重心與市場範為 06/29 12:50
→ VanDeLord: ↑圍 06/29 12:51
→ VanDeLord:源頭若控管不好,後面問題不是一堆嗎? 06/29 1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