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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簡單的幾個部驟就能看看裁決書. 剛看到一個判決,想跟大家分享: A為發明人 於2004年申請一剪刀專利 M257941 http://twpat1.tipo.gov.tw/twu/00064/work/dc.xml?468803 BCD參與仿製進口販賣其仿製品 並以1/3之價格販售 並讓消費者誤認為該產品之生產廠為A A 告 BCD 這樣可以拿回多少呢? 答案是... 約1000萬元新台幣 原告原起訴聲明求為判決「被告等應給付原告新台幣(下同 )100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 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嗣變更為「被告胡國政、 謝慧澐、丙○○應各給付原告7,894,934 元、1,052,532 元 、1,052,532 元,及均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 止,按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及追加依民法第18 4 條第1 項規定請求,核係基於同一基礎事實所為變更、追 加,依民事訴訟法第255 條第1 項第2 款規定,應予准許。 判決書如下: http://0rz.tw/m0EAY 誰說新型專利不可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40
barley:04年7月前新型還是有實審的啊 06/25 00:59
piglauhk:B大..人家新型掛M字頭的耶 XD 06/25 01:27
piglauhk:92年7月1日後提交申請的新型都是形審阿... 06/25 01:31
lkw:92還93,我記得不是很清楚 06/25 01:31
piglauhk:http://0rz.tw/i94H9 92年到93中的過渡期 都是型審 = =+ 06/25 01:32
piglauhk:台一網頁 → http://0rz.tw/76XNV 06/25 01:33
piglauhk:見 2. (2) A 06/25 01:34
YAHQQ:先生 那只是原告訴之聲明而已 本件原告之訴駁回沒看到嗎? 06/25 08:51
YAHQQ:智財法院 97年民專訴字34號 有興趣的自己去看吧 06/25 08:53
orsonplus:連結怪怪的 06/25 09:18
orsonplus:1.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XD 06/25 09:26
orsonplus:2. 新型專利有時很可怕 但是不是這件 06/25 09:27
bearwang:我看到的是「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06/25 09:27
bearwang:該專利不具有進步性XD 06/25 09:28
orsonplus:3. 不過就算是無殺傷力的新型 被拿來濫訴 也很煩就是了 06/25 09:29
bearwang:技術報告代碼6都有被撤銷的可能了 最後結還是都得靠法院 06/25 09:30
orsonplus:對了...本院實施保全證據扣得之6 把剪刀,係前台灣板橋 06/25 09:41
orsonplus: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於執行假扣押程序時自被告胡國政車上 06/25 09:41
orsonplus:所扣得。我如果是被告我不會這麼簡單就放過原告一馬 06/25 09:42
orsonplus:被這樣搞,我一定連本帶利討回來..... 06/25 09:42
piglauhk:XD Y大謝謝指教 06/25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