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olinh:看怎麼解讀這句吧 標點都是,看起來斷句會造成影響 07/02 23:27
→ colinh:我的看法是: 07/02 23:28
→ colinh:雇用人有先為給付之義務,因二者並非立於互為對待給付... 07/02 23:28
→ colinh:後面這句是說明前面的義務來由為何 07/02 23:29
→ colinh:但此時雇用人如貿然加以實施,可能構成受雇人專利權之侵害 07/02 23:29
→ colinh:如果雇用人未給付即實施,有可能侵害專利權 07/02 23:29
推 VanDeLord:這條似乎應該配合專§7一起看吧 07/02 23:35
→ VanDeLord:key word我想應該是在"應"與"得"兩字 07/02 23:35
推 VanDeLord:專§ 7"前項所稱職務上之發明、新型或新式樣,指受雇人 07/02 23:42
→ VanDeLord:於僱傭關係中之工作所完成之"IMD... 07/02 23:43
→ VanDeLord:所以define"非職務上"的意思就很重要 1. 非雇傭關係 07/02 23:44
→ VanDeLord:2.非工作所完成 07/02 23:44
推 VanDeLord:抱歉,我上面回覆文不對題 XD 07/03 00:05
→ VanDeLord:A的滿足條件 1."給B合理報酬"後 2.A可以"自己"實施 07/03 00:07
→ VanDeLord:阻止的方法就是證明 1. 給B報酬不合理 07/03 00:09
推 orsonplus:專7申請權在老闆 專8申請權在員工,老闆得付費實施 07/03 09:02
→ orsonplus:專7 該付薪水 專8薪水外要付授權金 "欠"有點債權的味道 07/03 09:02
→ orsonplus:用欠怪怪的 07/03 09:03
→ orsonplus:但書 "利用雇用人資源或經驗者.." 有平衡的味道 07/03 09:08
→ orsonplus:保護受雇人的創作,並讓提供資源的老闆能合理使用 07/03 09:09
推 VanDeLord:公司資源與發明人創意的平衡,資源用報酬、創意用專利權 07/03 10:16
→ piglauhk:感謝以上各位 07/04 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