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God:如果是要避免侵權 那重點是你們的產品將在哪裡製造販賣使用 07/07 12:19
→ SGod:如果"只"在中國製造、美國販賣 那檢索這兩國的專利就好 07/07 12:20
→ SGod:但若是準備要申請專利 那理論上全世界的專利都要檢索 07/07 12:22
→ SGod:關於你文章中的問題 只能回答說:不一定 07/07 12:22
→ SGod:申請專利是要花錢的 通常不會每個專利都到世界各國去申請 07/07 12:24
→ SGod:建議檢索還是該找的國家都去找 然後再看有沒有也在兩岸申請 07/07 12:26
推 piglauhk:老實說還要看貴公司的經營模式 因為呢..有些公司係把貨 07/07 15:10
→ piglauhk:物賣給本地的貿易商 貴公司本身未出口貨品 這時候風險就 07/07 15:10
→ piglauhk:不是由貴公司承擔 這樣子的話 只要找台灣就好 XD 07/07 15:11
→ JSL3719:p大,在美國製造商也是有被告的風險喔 07/07 15:36
→ JSL3719:Beverly Hills Fan Co. v. Royal Sovereign Corp. 07/07 15:39
→ piglauhk:台灣A方製造 賣予台灣B B出口美國 A方有罪嗎? 07/08 00:09
推 lkw:只要在台灣沒專利,那a就一定不會有事 07/08 00:34
→ lkw:至於b會不會另外向a求償,那是a跟b雙方契約的事 07/08 00:35
推 ppore:大口提到的案例,不知道台灣A方會不會被long-arm給抓到? 07/08 09:10
→ JSL3719:A方因為long-arm而被法院接受作為同案被告的機會很大 07/08 09:15
推 piglauhk:Long-arm 的適用是不是需被証明為蓄意而為 否則無效? 07/08 11:31
→ piglauhk:而且..話說 台灣A方要是於美國提列被告 敗訴了 可以於台 07/08 11:32
→ piglauhk:灣被則行嗎? 有點難想像... 07/08 11:34
→ JSL3719:依據民事訴訟法第402條之規定判斷是否認可並許可其執行 07/08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