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arley:性質應為法院外和解 原告撤回訴之全部或一部 07/15 23:57
→ barley:依民訴262條 言詞辯論終結後應得被告同意 07/15 23:57
→ barley:另依同法83條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並且不能退回 07/15 23:59
→ tort:判決確定前都可以撤回訴訟 所以也可以和解 07/16 00:13
推 colinh:民訴377條應該可隨時和解 兩造當事人聲請法院定和解方案 07/16 00:13
推 orsonplus:被告找人來合解 顯然沒有被告不同意的問題 07/16 03:00
→ orsonplus:這個到了這個階段被告意願可決定合不合解... 07/16 03:01
推 orsonplus:和解 Orz. =_= 07/16 10:41
→ forman:一審決定前都可以和解 07/16 19:51
→ zilch21:忘了說 這是二審 在高院 (一審對造=被告敗訴 後來他上訴) 07/16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