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atent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這麼多年來第一次看到這樣傻眼的審定書 舉發證據接近十件專利文獻 舉發內容 非常豐富 比對內容還算精細 並以各文獻交互組合比對的方式....逐項主張各請求項不具進步性要件 偉大的舉發審定書(不成立) 一~九 定稿 十、理由: (一) 定稿....合先敘明。 (二) 定稿....系爭案專利範圍貼上(copy)。 (三) 舉發證據表列(copy)。 (四) 舉發引用法條.......94條第4項之規定云云。 (五)~( n) 逐件...抄一遍各證據範圍主項加上符號(copy)。共達~~7頁以上 (n+1) 舉發理由雖謂.(copy)..云云。 (n+2) 經查證據2~x僅部分構造或與系徵專利類似,(copy系爭專利摘要.略), "整體"空間型態與"整體"作用俱各舉發證據均不相同。 非為所屬技術領域.(引述法條..略).(定稿略....),審定如主文 (n+3) 如有不服,..(定稿略) OS 一拿到十幾頁的審定書,我以為該審查委員的見解有多精彩, 好想看看有多麼強悍、用心的內容.... 結果一直看下去 一直看下去...耶?都是照貼證據內容 整篇理由對於爭點,一個實質分析也沒有,通通照貼證據專利範圍 唯有的見解與有分析內容....只這兩句,酷吧! >>>>> 經查證據2~x僅部分構造或與系徵專利類似 <<<<< >>>>> "整體"空間型態與"整體"作用俱各舉發證據均不相同 <<<<< 這種神之等級的審定書,要是大流行,不知道會不會有申請人、舉發人爆走的情形。 該不會是最近...案件太多....開始瘋狂消化案件了吧? 太不環保了,既然這樣,就直接發一張函說"舉發不成立"不用寫理由還比較快。 看完10頁還找不到實質理由,真的很浪費紙張.也浪費舉發人的錢。 這種審定書這麼厚....實質見解才兩句,資深的審查官看到不知有會何感想....。 (直接在理由中寫,請詳參證據x的內容就好啦..) 這是兩年半以前提出舉發的案子, 舉發人一個案子等你審兩年半,等到兩句話........我現場聽他罵的國罵的次數 都比這兩句話的總字數還多 Orz... 天神降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96.16 ※ 編輯: orsonplus 來自: 61.228.96.16 (07/16 17:28)
cckk969:其實最近接到的案子差不多都是降子耶.審查委員草草帶過.. 07/16 17:53
cckk969:我的資歷太淺接觸不多..還是以前到現在都是這個樣子?? 07/16 17:56
forman:方便私底下轉寄給我?y 07/16 19:55
forman:審查委員也沒有時間去判斷舉發到底成立與否(證據一堆時) 07/16 19:59
MicroOptics:聽說是局長提高審查量的結果 唉 07/16 20:19
forcomet:這種神之等級的審查意見也多到爆炸 07/16 20:53
orsonplus:不便外流,不是成立與否的問題,是=_=理由太神 07/16 20:59
orsonplus:而且 用copy 證據專利範圍主項充內容~ 07/16 20:59
orsonplus:很多證據主張的是圖、是說明內容未必見於範圍內... 07/16 21:00
orsonplus:有一點我貼一貼,發出去滿滿都是字就交作業了,去訴願吧 07/16 21:01
orsonplus:舉發人~他現在發常火,他不想訴願,他想去找監察院投訴 07/16 21:03
ppore:我大概離開事務所太久了,完全沒看過這種神的舉發審定 07/16 21:28
SGod:負責舉發跟再審查的都是資深的專利三組吧 07/16 21:55
eedavid:訴願真的還不如去找監察院 我司有個客戶就是這樣 07/16 22:56
forman:找監察院幹麼?這跟行政救濟與行政訴訟有何關係? 07/16 23:20
forman:O大請問你是代表舉發人那一方?還是被舉發人那一方? 07/16 23:22
forman:O大請問你這件案子有幾次面詢經過? 07/16 23:23
orsonplus:我是跟舉發人"閒聊"的一方。 07/16 23:25
orsonplus:就我所知,過程中沒有面詢,監察院是舉發人很火脫口講的 07/16 23:26
orsonplus:因為他不想因為這樣花錢走訴願,案子可以放流水,爭口氣 07/16 23:27
orsonplus:舉發人對於舉發成不成立,看的並沒很重 07/16 23:28
orsonplus:他對於審定書給的內容很上火,結果如何他不管了 07/16 23:31
orsonplus:當然那位老兄很可能只是發洩一下講講啦,只是看不慣 07/16 23:40
VanDeLord:應該要有機制遏止這樣的情況一再發生才對... 07/16 23:42
orsonplus:行政救濟、行政訴訟的標的是案件,他現在標的是人 XD 07/16 23:45
VanDeLord:應該公告審查委員的名字於公開說明書上,類似USPTO那樣, 07/16 23:49
VanDeLord:既然很多方面都參考USPTO,這部分為何不可? 07/16 23:49
VanDeLord:在此之前,建議先補足審查人力...XD 07/16 23:50
orsonplus:假設,這是因為人力不足造成的,他要是真得衝了 07/16 23:52
orsonplus:到是一件好事,可以突顯因人力不足而造成的問題 07/16 23:52
sonardome:要證明承辦人怠忽職守?還是什麼? 07/17 08:06
eedavid:我司客戶找監察院就是凸顯審查的問題,他的案子還有上過TV 07/17 13:34
piglauhk:怠忽職守..程序要是沒弄錯 內涵要用什麼去規範? 07/17 13:35
eedavid:監察院有受理回函,至於結果如何?我也很好奇... 07/17 13:35
SGod:不過監察院的積案並不比智慧局少.. 受理只是程序通過吧 07/17 19:25
eedavid:沒錯 到底會怎樣 我超級好奇 07/17 20:47
philipmorris:神奇的舉發不成立理由 和 神奇的審查意見or核駁理由 07/17 22:30
philipmorris:常常有異曲同工之妙 最近常常看到核駁的理由是 07/17 22:30
philipmorris:申請專利範圍第x項係依引證y#@$$@$輕易達成~~~~~~ 07/17 22:34
philipmorris:上述亂碼區 常有兩種現象 會讓人很幹 07/17 22:36
philipmorris:1.沒說是引證y的哪頁或哪段的文字或圖或元件 07/17 22:38
philipmorris:只說引證y所揭示 這種事務所的人很幹 自己想辦法答辯 07/17 22:39
philipmorris:2.有清楚指出引證y的哪些內容 但跟申請案完全無關 07/17 22:40
philipmorris:是真的完全無關的那種 事務所的人和客戶都會很幹 07/17 22:40
philipmorris:因為客戶要白花錢給事務所賺或給政府再審賺走 07/17 22:41
philipmorris:事務所的人則要被客戶狂抱怨並和客戶一起狂幹政府 07/17 22:41
philipmorris:可是遇到這種核駁理由 能怎麼辦 審查委員最大~~ 07/17 22:43
orsonplus:哈~! 這篇不是泛指所有審委,只是太誇張的拿出來討論 07/17 22:47
orsonplus:我相信今天如果審查委員要跳出來說,看過神級說明書 07/17 22:48
orsonplus:神級說明書的數量一定大於審定書、意見書、通知書 07/17 22:48
orsonplus:不管是申請方、還是審查方,都有案子壓力,只是太誇張 07/17 22:50
orsonplus:神之文書(包含:申請方、審查方) 有越來越多的趨勢~ 07/17 22:57
orsonplus:官方下來有審定、裁定人生死的文書,應該要更小心 07/17 23:00
orsonplus:理由見解不同、看法不同、就算是主觀意見也是個意見 07/17 23:01
orsonplus:申請人:申請專利範圍所載者必須被說明書所支持~ 07/17 23:03
orsonplus:趕件的審查大:審定結果也來弄個實質內容支持一下吧~ 07/17 23:05
orsonplus:P大講的,我真的有碰過,申請人的窗口是事務所 07/17 23:06
orsonplus:他對著業務說:你拿了錢是怎麼辦事的,他用錯法條核駁 07/17 23:08
orsonplus:關我x事,我幹嘛要花錢幫他擦x股,委託你們訴願如果 07/17 23:11
orsonplus:不用錢我就提訴願,如果訴願成功由審查單位來付錢? 07/17 23:12
orsonplus:打官司,不是可以請求敗訴付錢嘛? 聽到這邊一整個囧啊 07/17 23:13
humain:據小弟所知,專利三組都是年紀比較大的 07/17 23:47
humain:說好聽點較資深,其實就是老油條等退休罷了 07/17 23:48
humain:年輕一輩的助理審查官反而比較願意用心學東西跟做事 07/17 23:49
humain:最近智財局論壇有一位三組的審查官被公幹,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07/17 23:51
orsonplus:XD 精神來了 07/17 23:52
orsonplus:我這就去看 07/17 23:52
forman:若打到智財法院也是很慘,OOO是很自我心證很強的 07/17 23:53
===為了避免不必要糾紛,上行推文人名馬賽克===(原PO留)
forman:有何方式可以檢舉自裁法院很不專業? 07/17 23:54
orsonplus:唉啊~那個 不馬賽克一下喔~ 07/18 00:00
orsonplus:f大 我等等修文把名字馬賽克一下喔 07/18 00:04
※ 編輯: orsonplus 來自: 114.44.239.77 (07/18 00:14)
forman:ok 07/18 00:14
escaflone:h網友肯定沒看過某份結訓座談紀錄XD 07/18 00:17
eedavid:感覺有有趣的事情 我凳子都準備好了...:D 07/18 00:19
orsonplus:論壇火力強大啊~看來有點小爆走 07/18 00:23
orsonplus:XD ~ 那邊還出現反串文 半夜大笑真的不太好 哈哈哈 07/18 00:31
yaudeh:能否附上您的舉發理由書,這樣子會比較客觀一點。 07/18 08:33
orsonplus:有些東西不能隨便公佈,會影響當事人的權益, 07/18 12:27
orsonplus:今天討論的問題是"沒有內容"而非不認同內容 07/18 12:28
orsonplus:若公佈該舉發理由,很容易從內文找到該案 07/18 12:29
orsonplus:容易導致當事人遭受不可預期的干擾 07/18 12:30
forman:可以討論過程但是不適合公開內容除非是利害關係人 07/18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