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kw (愛‧簡單最好)
看板Patent
標題Re: [問題] 專利法 ~
時間Wed Aug 5 01:19:15 2009
※ 引述《car (<(‵皿′)@m)》之銘言:
: 小弟念到幾個徵結點, 想確認我觀念是否正確
: 1. 不同申請人A, B在同一日就同一份說明書申請專利a , b (a & b之間完全沒有重疊)
: 是否可以避開擬制喪失新穎性及先申請主義的限制 ?
: 就我所知, 擬制喪失新穎性需要有先後且申請人相異, 上例是同日
: 而先申請主義需claim內容重疊, 上例是不重疊的
同一日,並沒有擬制喪失新穎性的問題
專利法先申請原則法條寫的是"同一發明"
個人認為這裡較好的解讀應該是指"專利範圍"
但我並不認為國內審查官不會把同一發明的認定延伸到說明書內容
事實上,這種案例從沒發生過
: 2. 擬制喪失新穎性是限於國內的申請案 ?(因為法條沒寫明, 我想再確認一次 ><')
: 若AB就一相同之發明, A 8/3在美申請, B 8/4在台申請,
: A於 8/5在台申請並聲明美國優先權, 由於優先權是回溯專利要件至基礎案,
: 實則A在台申請日仍是 8/5, A可不受B之擬制喪失新穎性影響,
: 而B是否會因此受A主張優先權影響擬制喪失新穎性呢 ? (法條有寫嘛 ?)
擬制只有國內才算
如果搞清楚"擬制"這兩個字的意思,就能明白
: 3. 擬制喪失新穎性需要後申請案審查時, 前申請案已公開或公告才能當引證文件,
: 若後申請案依 36II 提早公開, 再依39I 優先審查, 不就有機會避開擬制喪失新穎性 ?
你以為審查官都是阿呆喔
只要案件一提出申請,所有記錄在局內全查得到,管你前案有沒有公開
後案在審查中,只要發現有前案,就會等著前案公開後再繼續審
: 4. 新穎性優惠期如果遭競爭者利用, 將原發明人發表的paper或展覽,
: 搶先在發明人申請前申請, 申請人的案子就因先申請主義而報銷,
: 競爭者則因Novelty有問題而報銷, 一拍兩散, 對競爭者還是有利 ?
: (即使 34條, 亦要公告才有機會由原申請人舉發)
: 謝謝指教 ~
你可以舉証主張競爭者非具專利申請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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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195.36.226
推 orsonplus:關於第2點,我正在找一篇再審核駁的案件,後來申請人 08/05 08:29
→ orsonplus:因放棄而沒有救濟,該案涉國外案證據、優先權、擬制新穎 08/05 08:32
→ orsonplus:性的問題,再審核駁理由講到WTO的東西不少,只是.... 08/05 08:36
→ orsonplus:沒繼續救濟上去,沒看到最終結果真的有點可惜,申請人 08/05 08:37
→ orsonplus:不想花錢了..唉...若有找到 再來跟大家討論(怪~到哪去了 08/05 08:38
→ ppore:Q1的部分贊同L大見解,的確應該看的是Claim不是SPEC 08/05 16:51
→ ppore:不過最近收到一個OA,理由是Claim內容揭露不足無法據以實施? 08/05 16:53
→ ppore:這是個美國專利,審查委員引用112核駁Claim內容 08/05 16:53
→ ppore:老實說,我還是第一次看過這樣使用112的 @@ 08/05 16:54
→ JSL3719:第4點目前似乎是無解 08/05 18:53
→ JSL3719:因為很難舉證申請人是抄襲原公開事實 08/05 18:54
→ JSL3719:我通常都會建議客戶針對22條第2項第1款、第2款之清況, 08/05 18:56
→ JSL3719:能避免就盡量避免,IPO不認同新穎性優惠期主張時反而直接 08/05 18:57
→ JSL3719:一槍斃命 XD 08/05 18:57
推 SGod:"同一發明"只能逐項比對claim 這審查基準有寫 08/05 22:21
→ SGod:目前會用到這一條的 大概只有分割案吧 08/05 22:26
→ lkw:謝樓上 08/05 23:49
推 car:謝謝 大大們解答 08/06 00:23